时间:2014-03-14 09:00:57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4年新增人员计划和本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桐梓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49名。具体岗位详见《桐梓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三、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3、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工作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公认。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桐梓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事业单位的2014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正在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不符合招考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办抽人具体负责。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20至3月22日(截止到3月22日17:30前) 应聘人员需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待填好后再把《报名表》、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自荐信、个人简历、专业成绩依据、专业实绩或见习工作业绩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持资格证书)扫描后通过E-mail发送到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电子邮箱。面试须将有关资料原件和证件原件带到面试现场进行审查。 报名电子邮箱:190760669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