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26 17:02:01
八、聘用审核与审批
(一)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处理。
(二)公示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聘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操作。增强考试聘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坚持做到信息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或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西华县人社局:0394-2551257
西华县卫生局:0394-2540736
西华县中医院应聘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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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