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6 21:09:16
3、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本人参加了此次报名,已缴纳考务费并收到发票,若其他原因放弃或未能参加考试,本人保证不再索取报名费;
5、本人遵守与考试相关的一切公告。
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说明:“联系电话”请填写能联系到本人或家人的电话,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录用的后果自负。
文章来源:http://www.lszpta.gov.cn/newsDetail/19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