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29 16:15:3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和《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溪办发[2009]3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竹溪县乡镇卫生院编制空额情况,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70名(差额事业编制,其中医技人员40名,护理人员28名,会计人员2名),现^91考试网卫生人才网将2018湖北竹溪县医疗招聘70人报名通知进行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18湖北竹溪县医疗招聘70人报名通知具体如下:
(一)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竹溪县政府网、竹溪县新闻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组成专班调查核实。
(二)录用
1、经公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部门完善正式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以上是2018湖北竹溪县医疗招聘70人公示与录用相关内容,望考生仔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