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26 20:13:50
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本人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的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西安市临潼区人社局印
填
表 说 明
1、“籍贯”一栏,应明确详细表述具体位置。如:“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
2、“主要简历”一栏,应聘人员应从高中学习阶段开始填起。在填写简历过程中,应届生所在实习单位,往届生所在临时工作单位不在此栏出现。
3、“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情况”一栏,应填写配偶、子女、父母等成员。填写成员信息顺序为: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
4、“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对本人现实表现的意见”一栏,应由本人人事关系和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对个人的现实表现意见、出具时间并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往届毕业生,对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由所在服务单位签署意见)。
5、“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本人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的意见”一栏,该栏须由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意见、明确出具时间并加盖公章。
6、“审核意见”一栏,应聘人员不填写意见。
7、《考察表》版面可自行调整,用A4纸单面打印,电脑填写或手工填写均可。
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6日
来源:http://www.lintong.gov.cn/ltzx_news/show/68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