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31 18:43:42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宝应县纪委第五派驻纪检组0514-88290791,宝应县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0514-88293263。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2018年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4-88222880
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514-8825058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514-88250583
原标题:2018年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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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医护药技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 2018年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 |||||||||||||||
| 地区 代码 | 地区名称 | 主管部门 | 单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类别 | 拟聘工作简介 | 经费 性质 | 开考比例 | 招聘 人数 | 招考条件 | 笔试科目 | 备注 | ||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
| 102300 | 宝应县 | 卫计委 | 001 | 宝应县运西人民医院 | 01 | 专业技术 | 营养管理工作 | 差额 | 3:1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营养 | 医学营养 | ||
| 102300 | 宝应县 | 卫计委 | 001 | 宝应县运西人民医院 | 02 | 专业技术 | 临床工作 | 差额 | 3:1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 | 应届毕业生 | 临床医学 | |
| 102300 | 宝应县 | 卫计委 | 002 | 宝应县皮肤病防治院 | 01 | 专业技术 | 皮肤病性病防治工作 | 差额 | 3:1 | 1 | 本科及以上 | 皮肤病与性病学、临床医学 | 从事男性性病防治、适合男性 | 临床医学 | |
| 102300 | 宝应县 | 卫计委 | 003 | 宝应县氾水镇中心卫生院 | 01 | 专业技术 | 药剂科工作 | 差额 | 3:1 | 1 | 本科及以上 | 药物制剂、药剂学 | 药物制剂 | ||
| 102300 | 宝应县 | 卫计委 | 004 | 宝应县泾河镇卫生院 | 01 | 专业技术 | 药剂科工作 | 差额 | 3:1 | 1 | 大专及以上 | 药学、临床药学 | 除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外,其他报考人员均须取得所列专业对应序列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药学 | |
| 102300 | 宝应县 | 卫计委 | 005 | 宝应县射阳湖镇中心卫生院 | 01 | 专业技术 | 针灸推拿工作 | 差额 | 3:1 | 1 | 本科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 | 针灸推拿学 | ||
| 102300 | 宝应县 | 卫计委 | 006 | 宝应县西安丰镇卫生院 | 01 | 专业技术 | 中医工作 | 差额 | 3:1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中医内科学 | 除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外,其他报考人员均须取得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中医执业医师资格 | 中医学 | |
| 102300 | 宝应县 | 卫计委 | 007 | 宝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1 | 专业技术 | 疾病控制工作 | 全额 | 3:1 | 5 | 本科及以上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预防医学 | |
| 102300 | 宝应县 | 卫计委 | 008 | 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医疗单位(具体单位详见备注) | 01 | 专业技术 | 临床工作 | 差额 | 3:1 | 9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 | 应届毕业生 | 临床医学 | 运西人民医院1人、氾水镇中心卫生院3人、柳堡镇中心卫生院2人、小官庄镇卫生院1人、广洋湖镇卫生院2人 |
| 102300 | 宝应县 | 卫计委 | 008 | 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医疗单位(具体单位详见备注) | 02 | 专业技术 | 临床工作 | 差额 | 3:1 | 9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 | 应届毕业生 | 临床医学 | 射阳湖镇中心卫生院3人、夏集镇中心卫生院2人、望直港镇中心卫生院2人、鲁垛镇卫生院1人、黄塍镇卫生院1人 |
| 102300 | 宝应县 | 卫计委 | 008 | 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医疗单位(具体单位详见备注) | 03 | 专业技术 | 临床工作 | 差额 | 3:1 | 8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 | 应届毕业生 | 临床医学 | 泾河镇卫生院2人、曹甸镇中心卫生院3人,西安丰镇卫生院1人、山阳镇卫生院2人 |
| 102300 | 宝应县 | 卫计委 | 008 | 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医疗单位(具体单位详见备注) | 04 | 专业技术 | 临床工作 | 差额 | 3:1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 | 除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外,其他报考人员均须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 临床医学 | 射阳湖镇中心卫生院1人、柳堡镇中心卫生院1人 |
| 102300 | 宝应县 | 卫计委 | 008 | 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医疗单位(具体单位详见备注) | 05 | 专业技术 | 医学检验工作 | 差额 | 3:1 | 3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检验技术 | 曹甸镇中心卫生院1人、西安丰镇卫生院1人、小官庄镇卫生院1人 | |
| 102300 | 宝应县 | 卫计委 | 008 | 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医疗单位(具体单位详见备注) | 06 | 专业技术 | 康复工作 | 差额 | 3:1 | 4 | 大专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 | 除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外,其他报考人员均须取得所列专业对应序列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康复治疗技术 | 氾水镇中心卫生院1人、望直港镇中心卫生院1人、鲁垛镇卫生院1人、泾河镇卫生院1人 |
| 102300 | 宝应县 | 卫计委 | 008 | 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医疗单位(具体单位详见备注) | 07 | 专业技术 | 放射工作 | 差额 | 3:1 | 2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除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外,其他报考人员均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或所列专业对应序列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医学影像技术 | 柳堡镇中心卫生院1人、山阳镇卫生院1人 |
| 注:1、学历等要求参照《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事项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2、所注“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于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且符合标注“应届毕业生”岗位有关条件的,也可报考。上述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以其非全日制学历或以前取得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如应届毕业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报考)时,不得报考标注“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3、单位代码为008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医疗单位01-07岗位,在各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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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察(政审)标准问题关于考察(政审)标准问题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一) 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五) 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六)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八)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九)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一) 参与或者支持^色 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二) 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十四)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五)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六) 自2015年6月11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十七) 自2013年6月11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八) 自2015年6月11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十九) 自2015年6月11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二十) 2017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6、2017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二十一)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二)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二十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