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1-03 17: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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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2014年第一季度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文件精神,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核,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
一、公开招聘人数
2014年第一季度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4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荣昌县2014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
(二)学历及资格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相应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14年应届本科(学士)。
(三)报考者应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所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四)年龄条件:报考荣昌县2014年第一季度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一览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自愿在荣昌服务五年以上。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11日24:00
报名办法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1.报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者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传至邮箱(285124281@QQ.COM)。
2. 资格初审及初选:
公开招聘工作组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格、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查。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通过初选者于2014年1月17日前反馈信息。
3.资格审核:通过初选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审查。招聘单位现场通知考核时间和地点。
4. 资格审核地点及时间:
地点:荣昌县荣昌中学致远楼2楼
时间:2014年1月18日9:00-9:30
未按时报名初审、审核、提交报名资料者,不纳入考核范围。
5. 报名所需资料: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证明;
⑵本人自荐书、高校就业推荐书、在高校学习期间的学科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⑶1寸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片2张;
⑷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⑸“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⑹报名登记表;
⑺《一览表》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核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保局、县教委、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
考核方式为试讲,讲课教材由各考核招聘工作小组指定,具体方式为:考核招聘工作组长现场确定讲课课题,报考人员分学科抽签确定讲课顺序,并按讲课顺序依次进行备课、讲课。备课环节20分钟,试讲10分钟。试讲满分100分,备课不计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三)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并由拟聘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招聘学校。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职业资格高者优先。
拟聘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报县教委和人力社保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