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江苏灌南县卫计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01人公告(一)

时间:2018-03-29 14: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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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和计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10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选岗表》(附件2,以下简称《选岗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4月1日后出生)详见《岗位表》。

(五)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灌南县卫计系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8日至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灌南县集中办公区卫计委大楼405室)。

联系人:张飞姚雨馨;联系电话:0518-83696933。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如实填写)一份;

2.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毕业证书(2018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

6.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被核销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相关信息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nan.gov.cn/)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范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领取准考证:4月19日—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身份证)到报名点(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主动弃考。联系电话:0518-83696933。

4.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有工作单位者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在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用书。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按笔试成绩排序,仍然同分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六)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网址: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应聘乡镇卫生院岗位(岗位代码WJ01—WJ06)的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在相应的招聘岗位范围内按从高分到低分(若出现并列,处理方式同上)先后顺序,进行公开、自主选岗,详见《选岗表》,选岗后与应聘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一起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灌南县纪委监察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696905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十、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0518-8369693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二寸)

 

   

     

 

籍贯

 

 

报考单位名称

 

报考岗位代码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政 治

面 貌

 

 

专  业

 

学 历

 

 婚 否

 

民族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电话1

 

工作单位

 

电话2

 

称 谓

 

年 龄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备 注

 

 

以下部分由资格审查人员填写

 

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

 

审核人:

 

 

毕业证原件

 

复印件

 

审核人:

 

 

推荐表原件

 

复印件

 

审核人:

 

代报人身份证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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