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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按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主要审查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材料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时间另行确定,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聘用 通过考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确定为拟招聘对象,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招聘职位安排到岗工作。下文聘用后,20个工作日内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后按规定实行试用 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后,在我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周年;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的,须交违约金3万元。 十、纪律要求 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未尽事宜,由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方案由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4--3221160 监督电话:0854--3226136
2013年12月16日
http://www.dushan.gov.cn/Item.aspx?id=364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