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上海长海医院创建于1949年,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性医院。1993年首批评为三级甲等医院,1998年荣膺“全国百佳医院”称号,门急诊总量、收治病人数、手术例次、医护质量、病人满意度均位居上海市同类大型医院前列,连续15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是全军为部队服务先进医院。 医院占地23.4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68万平方米,以具有亚洲一流水平的门急诊大楼为代表,形成了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的医疗建筑群。下辖1个中医系、57个建制科室,展开床位2100余张,全院拥有军人干部、非现役及后勤保障等员工4100人(其中非军人3500人),拥有一批现代化顶尖诊疗设备。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4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2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为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实践技能类考试基地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作为上海市级大型 综合性临床教学医院,医院在学科、人才、管理等方面享有上海市级医院相同政策支持。 医疗特色鲜明,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先后形成了烧伤外科、胸心外科、肝胆外科、消化内科、泌尿外科、中西医结合科、影像科等特色学科。目前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5个,全军医学专科研究所(中心)17个,重点实验室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1个、医学重点学科2个、临床医学中心2个、专业质控中心5个、示范学科1个。现为全国、全军、上海市护理优质服务师范医院,全军胸外科护理示范基地,全国、全军临床药理基地。胰腺疾病、前列腺疾病、烧创伤疾病诊疗团队分别入选国家教育部创新团队。 “十一五”以来,医院共获得科研项目893项,经费超过4亿元,其中获得“973计划”1项、全军科研重大项目1项、“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2项、科技部重大新药创新专项10项、“863计划”4项、卫生部行业基金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70项;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各类科技成果6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9项,获得何梁何利科技与进步奖3项;发表SCIE收录论文1454篇,总影响因子4041分,其中10以上论著10篇,3篇论文被《全国百篇最有影响学术论文》,3篇论文被评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举办的多项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已成为业界品牌。创办了《中华胰腺病杂志》、《中西医结合学报》、《药学服务与研究》、《JournalofInterventionalGastroenterology》四本学术期刊。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颁发<征兵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2004]政联字第13号)第二章第七、八、九条相关规定;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条件。具体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06]政联字第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优惠政策 对于有意向来院参加规培或工作,第一学历(本科或长学制学历)为“985”、“211”工程院校及国内重点医科院校毕业的本科(含)以上人员(院校目录附后),经考核面试合格确定录用的,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1.参加并通过医院考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报销考核期间往返路费和住宿费(参照军队团以下干部标准)。 2.对于符合以上学历条件来院规培人员,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生活补贴。 3.设立规培人员奖励基金。每年遴选出60名规培期间表现优异的人员,按照一类(10人,每人3万元)、二类(20人,每人2万元)、三类(30人,每人1万元)标准予以资助。 4.设立优秀青年人才公寓。对于完成规培来院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在入院工作后的前三年集中解决公寓住房,按照两人一间标准免收房租。 5.对于经考核表现优异的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在学历提升、出国留学等方面予以优先资助、符合相关条件者优先转聘为军队文职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及初选(11月15日-12月31日) 受理应聘人员报名,审核资格,确定参加考核面试人员名单,1月初在长海医院网站上公布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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