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四川船山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医疗岗5人公告(三)

时间:2018-03-09 14: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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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6.成绩查询

笔试原始成绩将及时在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由于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赴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二)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审查考生面试资格

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船山区人社局资格验证。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仅限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岗位)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学历证明必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等内容。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仅限有从业证书要求的岗位)。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

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2018年上半年遂宁市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技能操作测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和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前述体检人员确定方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六、政审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后报区人社局事管股。对政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政审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市人社局:0825-5866013、区人社局0825-518508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确认后,再提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学位或资格要求的,下同)及个人人事档案。

(二)毕业后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未就业证明及个人人事档案。

(三)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及个人人事档案。

(四)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个人人事档案。

(五)报考教育类的按报考的岗位,依据其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的乡镇学校。

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拟聘用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报考资格等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具体的工作岗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填写《遂宁市船山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和编制部门签字盖章后交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聘用手续。办理了聘用手续,到聘用单位上班的人员占用该聘用单位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按国家及我区现行政策以及聘用单位的有关规定兑现工资、福利等待遇。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通过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办理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流动。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告。请考生在此期间注意浏览,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本公告由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5185088

原标题: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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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上半年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1
2018年上半年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
招聘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 主要职能职责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遂宁市船山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区食药局 财政全额拨款 负责食品药品的快速检验检测、计划抽验和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注册审批的检验等工作;负责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及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15号 0825-5185368
遂宁市船山区乡镇中小学校 区教体局 财政全额拨款 搞好教育教学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巩固义务教育成果,发展特殊教育,维护师生及校产的安全。
遂宁市船山区所辖乡镇 0825-2223879
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区卫计局 财政差额拨款 主要负责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抢救急危重症和诊治较疑难的病症;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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