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02 13:55:26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队伍结构,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按照《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绵人社发〔2011〕109号)要求,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考核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条件详见附件1; 5.招聘后,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期限5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考核招聘办法 采取专业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至13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只设现场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人事股,咨询电话:6198766,13458013089。 3.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考核招聘公告》,了解考核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提交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北川羌族自治县201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及同底免冠证件照两张(1寸)。 5.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等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二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考试费80元,并于2013年12月1 7日凭报考者身份证原件到县卫生局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专业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工作责任心、进取心等综合素质。采取量化计分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构成竞争的岗位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构成竞争的岗位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专业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专业面试 |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