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20 18:11:17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所学专业及其他条件内如有涉及“临床医学”是指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或临床医学博士。
(七)完成规培未就业毕业生系指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取得合格证书,且取得用以报考的学历(位)后未办理过就业手续的人员,2019年1月1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教在读人员不得报考。
(八)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厦门市职改办最终认定。
(九)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包含:①持有《医师资格证书》;②已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尚未发放《医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合格成绩单。
(十)年龄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2018年1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报考人员报考最高年龄要求35岁的岗位,是指1983年1月3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十一)全日制普通教育2018届毕业生系指2018年修完研究生培训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硕士和博士毕业生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本次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三)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厦门市翔安区卫计局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十五)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翔安区政府网站、有关医学院校就业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六)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并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
(十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组织人社部门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人社部门召集研究后作出决定。
附件:1.厦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学高层次和急需紧人才岗位信息表(2017年11月)
2.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3.厦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医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联系表
厦门市第五医院
2017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厦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2017年11月)(1).xls
厦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医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联系表(1)(1).xls
来源:
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201711/t20171117_1773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