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湖北宜昌市长阳县卫生局招聘49人公告(一)

时间:2013-11-18 11: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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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新招考信息:

为加强全县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经县编制委员会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9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表。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附表中要求的岗位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心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本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 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秋潭路人社局1楼大厅,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5336021,县卫生局:0717—5333402)。

3、报考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到现场报名,也可集体报名,报名考试费按物价核定标准收取。

4、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①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持相关证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②集体报名:报考人员可于11月26日前到所属卫生医疗单位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各卫生医疗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后,于11月27日前将报名材料及费用统一报县人社局。

5、在规定的时间内,县人民医院岗位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乡镇卫生院岗位招 聘职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

(二)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组织专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11月29日下午5:00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长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前一天提交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笔试成绩加5分。

1、笔试。笔试分专业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分医疗类(含临床医疗、医学影像)、中医类、护理类、财务管理类、公共卫生管理类、管理类。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上午9:00至11:3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加分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方案于12月3日一并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县人民医院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乡镇卫生院岗位按1:2(参加笔试人员超过1:3的,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后可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及相关能力(护理专业含操作技能)。

面试时间:12月7日,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面试考场由考官9人组成,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具体面试方案请关注上述网站。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12月9日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体检。按招聘岗位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名单公布请关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卫生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考核。报考的社会人员由本人在考核前提供高校毕业生档案及派遣证明,凡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档案材料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后予以聘用,服务期5年以上。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不服从工作安排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可以从该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通知书下发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管理及待遇

凡被聘用人员按现行人事政策管理,进入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人事代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公开招聘的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未经县卫生局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其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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