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10 18:27:21
根据《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部分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公告中确定的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经研究,现将乡镇卫生院医师1(中医)和医师2(西医)岗位部分条件作如下调整(详见下表),并延长报名时间(2017年11月 13 日至2017年11月15 日,上午9:10-11:50,下午2:00-4:40),报名地点:株洲市芦淞区卫计局11-9办公室(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668号芦淞区政府院内)。
咨询电话:0731-28580643
原标题;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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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招聘单位 |
岗位 名称 |
岗位 类别 |
编制性质 |
招 聘计划数 |
年龄 |
性别 |
最低学历要求 |
最低学 |
专业(毕业证专业)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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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要求 |
调整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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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要求 |
调整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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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
医师1 (中医) |
专技岗位 |
差额事业 |
4 |
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
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两证类别均为中医;有2年及以上医卫工作经历。 |
获得助理医师或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且两证类别均为中医;有2年及以上医卫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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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2 (西医) |
专技岗位 |
差额事业 |
2 |
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临床 医学 |
临床医学 |
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两证类别均为临床;有2年及以上医卫工作经历。 |
获得助理医师或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且两证类别均为临床;有2年及以上医卫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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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