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10 18:27:05
4、确定拟聘用人员
(1)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2)确定拟聘人选时,综合成绩出现平分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5、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重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
6、体检、报到
(1)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书按时到相应用人单位报到,并参加资格复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提供就业协议约定的相关证书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按时参加由区人社局、区卫计局组织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合格的,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足以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原标题: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2018年提前招聘引进卫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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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玉溪市江川区提前招聘引进卫计人才岗位表.doc
2:2018年玉溪市江川区提前招聘引进卫计人才岗位表.doc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