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浙江省象山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200名医学类专业医务人员公告

时间:2017-11-05 00:46:26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录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招聘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页(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8801/index.html)发布。

2.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录用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涉及聘用(劳动)合同的,自公示结束日起3个月内由本人解决。

3.如签约、体检、考察及公示过程中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但自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4.拟录用人员属于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如不能提供,取消录用资格。

5.新录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应届生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见习期)满且取得执业(职称)资格者,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岗位聘任协议,聘用在公告明确的相应岗位等级上,并在新一轮岗位设置前不予调整岗位等级。

6.新录用的毕业生须按《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象卫党[2015]13号)文件精神,应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的执业或职称资格证书,不能取得的,按该文件精神办理。

7.省外评定的高级职称资格须经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认定,如认定无效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8.本期招聘录用工作受县人力社保局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65716130(县人力社保局),投诉举报电话:0574-65759660(县纪委派驻县卫生计生局第四纪检监察组)。

9.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65763924、65778090。

附件1:象山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医务人员计划表

附件2:象山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0月31日

象山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医务人员计划表.xls

象山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doc

来源:

http://news.nbrc.com.cn/sydw/201711/t20171103_99404.html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卫生系统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 卫生系统招聘信息 ★ 
 ★ 医药类考试汇总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