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12 08: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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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为芦淞区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经区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卫生技术专业人才(事业编制)。 一、招聘职位和职数 1、区妇幼保健所:2人 2、区疾控中心:2人 3、基层医疗卫生单位:11人 具体报名条件详见附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公共卫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相应的执业资格; 4、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身体素质条件; 5、聘用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到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替报名,除外省工作的研究生可接受网上报名,其他一律不接受网上报名。在外省工作的研究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将带相片的报名表、工作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传真至0731-28580566,在领准考证时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3日—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不报名) 3、报名地点:芦淞区卫生局人事股(芦淞区政府大楼11楼11-5室)。具体地址:芦淞区太子路668号,乘T36路、T49路、7路公交至芦淞区政府下。 4、报名联系电话:0731—28580795。 5、报名要求: ①报名时需填写《芦淞区201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才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②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必须是能够找到应聘者本人的电话,确保通话畅通并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④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⑤资格审查由区卫生局具体负责,区人社局、监察局参与。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⑥除中医内科主治医师、中医妇科主治医师两个职位外,其余职位招考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到报名人数相对多的其他职位。 四、考试 1、中医内科主治医师、中医妇科主治医师,两个职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其余职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分值为50%,结构化面试分值占50%。 3、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芦淞区政府门户网)。 4、根据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招聘人员成绩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笔试、面试综合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体检人员名单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但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1、拟聘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后,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 2、拟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的人才统一签订聘用合同,须在我区工作服务5年(含试用期)以上,服务期内如需调动、辞职等一律按合同进行相应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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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芦淞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其他招聘信息只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查阅,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八、举报及投诉电话 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580617 芦淞区监察局:28580628
附件:
附件:2 株洲芦淞区201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才报名登记表 年 月 日
注:应聘者须亲自填写,要求所填内容真实,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进入休息室、候考室和考室,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铅笔、绘图工具以及专业技能中的必备材料等,不得携带任何资料、稿纸、通讯工具、计算器等。不准携带的物品统一存放在规定的“什物存放处”。 二、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在开考前15分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面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查验,开考15分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时,除在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栏目内容外,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不准在密封区内答题,否则视作无效;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中途上洗手间(特殊情况须由监考人员陪同);不得偷看他人答卷、交头接耳、夹带资料、传递纸条、扰乱考场秩序,凡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终止铃响,立即停止答题并起立,迅速离开考室,不得带走试卷和草稿纸。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抽取考试顺序号,未准时到达者,作弃权处理;候考和备考时,考生应安静等候,不得高声喧哗、打闹,不得使用通讯工具或其它电子产品,如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上洗手间须有工作人员陪同;面试时,只能使用本场次的顺序号,不得泄露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以及身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面试后,顺序号、内容签条、草稿纸等均不得带出考室。 四、考生每次考试完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谈论,否则取消当场考试成绩。 五、考生只能由休息室→候考室→考室→警戒线外的方向运动,不得逆向运动。 六、考生应及时登陆芦淞政府门户网,掌握招聘考试信息。 芦淞区卫技人才招聘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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