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一)

时间:2013-11-11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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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 山 县 卫 生 局、关于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关于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我县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等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县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0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9名(临床医学急诊方向1名、临床医学超声方向2名、临床医学眼耳鼻喉方向2名、临床医学妇产科方向2名、中西医临床医学4名、临床医学18名)、儿科学专业3名、麻醉学专业3名、医学检验专业4名、公共卫生专业2名、医学影像学专业5名(医学影像诊断方向3名、医学影像学2名)、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专业2名、医学统计专业1名、病理学专业1名、中医学专业1名、针灸推拿专业1名、康复医学专业1名,药学专业3名(中药学1名、药学2名)、口腔医学专业3名、建筑工程技术专业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相关报考证件取得并实际持有时间亦为2014年7月31日前,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条件,并取消其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201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二)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政策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报考县人医院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专业、医学统计专业、病理学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报考县中医医院公共卫生专业、 医学影像专业,报考县妇幼保健院医学影像专业,报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学检验专业、公共卫生专业须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其余专业须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应一致或相近。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4)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凡不属于考聘对象或不符合考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聘用等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招聘办法

——考核招聘

应聘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采取直接考核招聘:

(一)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四)取得医学影像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超声诊断方向)、麻醉学专业、儿科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考核招聘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聘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到川北医学院、泸州医学院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拟聘人员。考核招聘时间为相关高校举办就业双选招聘会期间(川北医学院就业双选招聘会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泸州医学院就业双选招聘会时间为2013年11月23日)。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2014届应届学生须提供反映学业成绩的档案资料、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毕业时间等有效证明)、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同底彩照2张到指定的报名点参加考核招聘。直接考核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程序和要求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考试招聘

本次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除按规定通过直接考核招聘确定的拟聘人员外,招聘计划中相关岗位(专业)的缺额一律实行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公开考试招聘计划待考核招聘确定拟聘人员后将通过 营山人事人才网及时公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符合应聘条件的2014届应届学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反映学业成绩的档案资料、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毕业时间有效证明、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照2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领取并如实、准确填写《营山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和报名登记。报名审查资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局共同进行。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政策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照本《公告》选择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报考时限报一个岗位,须在《营山县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中选报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聘用资格。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人社部门批准可调整为2:1),仍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的名额可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在笔试前通过营山人事人才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12月5日下午18:00点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3)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加分材料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

(4)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 2013年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来源:91考试 网mdash;17: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方式、内容: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分《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每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医学基础知识、公卫知识等,《综合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70%;《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以所报专业(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为重点,《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30%。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按各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比例确定。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

2、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

2013年12月7日上午9:00-11:30《综合知识》、《专业知识》。12月9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2)面试时间

2013年12月9日下午14:30-18:00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为12月10日上午8:30,12月11日公布面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人员不予递补,面试仍然有效。

(3)考试、面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成绩计算

(1)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70%+《专业知识》×30%;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加分+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政策性加分。符合国家、省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大学生村干部等),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期间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 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在报名期间交报名点工作人员,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本《公告》招聘计划,先确定考核招聘合格人员为体检人员后再确定考试招聘体检人员,确定考试招聘体检人员须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具体招聘岗位名额依次等额确定。如确定的某一岗位最后一名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如《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的办法进行确定。缺考任意一科考试科目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公招聘用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营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指定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最后一科考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 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营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所有拟聘人员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个人毕业证及学籍档案。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如拟聘人员为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2014届 应届学生须签订《营山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协议书》和《高校毕业生意向性就业协议》。签订时间另行通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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