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07 09:03:26
|
2013年,我市开展了年度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项目招聘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08〕294号)精神,拟在全国范围内补充招聘7名执业医师分别到北川县、平武县相关乡镇卫生院工作(非在编职工,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愿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11月5日—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
| (八)确定人选。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市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出具招聘通知。招聘执业(助理)医师接到招聘通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县项目管理办公室报到。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市项目管理办公室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九)签订合同。北川、平武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为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办理聘用手续,同时按有关规定组织用人单位与招聘执业(助理)医师签订《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书》,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签章、签名生效,聘用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式五份,省、市、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乡镇卫生 院和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各一份。合同双方应当严格遵守项目聘用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集中培训。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市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1至2周。 (十一)注册上岗。用人单位负责办理招聘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注册手续。根据项目需要,经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同意,北川、平武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可调整招聘执业(助理)医师服务岗位。服务岗位调整后,应及时签订新的项目聘用合同,并逐级上报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保障措施 (一)薪酬待遇。受聘执业(助理)医师的薪酬待遇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招聘人员服务期间有关政策的通知》(川卫办发〔2008〕295号)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11年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经费的通知》(川财社〔2011〕125号)确定的标准执行。 (二)职称晋升。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间,执行乡镇卫生院人员晋升职称的相关政策。 (三)休假。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在服务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各类假期,休假期间生活补助照发。 (四)服务期满后政策。根据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0〕621号)的相关规定,对编外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志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本人自愿留下来的执业(助理)医师,可在原招募的乡镇卫生院编制和相应岗位限额内,通过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为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志愿服务期间计算连续工龄,这部分人员自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确认招聘资格之日起,工作满3年后方可流动。 四、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注意事项 现场资格复审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9日下午2:30,现场审核合格者,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0日上午9点; (通过笔试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0日下午; (通过笔试者现场领取体检通知书) 体检时间:2013年11月21日; 面试和体检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和体检通知书 招聘咨询电话: 绵阳市卫生局:(0816)2212973 平武县卫生局:(0816)8823647 北川县卫生局:(0816)6198766 附件:1.绵阳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应聘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348026.doc 2.2013年度绵阳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补充招聘岗位需求信息统计表348045.xls 2013年11月5日
http://wsj.my.gov.cn/bmwz/943528311189929984/20131105/84829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