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河南省南召县特招42名医学院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时间:2017-10-23 18: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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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为构建合理、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卫生人才队伍。根据豫政办【2014】161号、豫卫发【2015】2号、宛卫【2016】125号等文件规定,报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4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6名;乡镇卫生院: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16名。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往届医学院校未正式就业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8年元月1日以前)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资格条件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七个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均可报考相应岗位。

(2)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和医学信息管理等六个专业,报考者需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县级人民医院、县级中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县级疾控中心需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卫生院需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1、发布公告

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在县电视台、南召县政府网站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2日正常工作时间。

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均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照相,填写报名表,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者无效。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紧缺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名地点: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办公室(行政综合楼四楼事业股)。

3、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采取异地命题、异地阅卷。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后要关注南召政府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南召事业单位招聘服务平台”通知的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人员凡不能按规定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2)面试采取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依据招聘岗位数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一律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收看招聘办公告和招聘办通知。

(3)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若同一职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考生一同进入下一程序;若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最高学历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

4、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体检医院出具负责性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告知考生,所缺名额依次递补。因自愿放弃体检所缺名额依次递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5、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办理有关人事手续,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上岗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聘用人员优惠政策:按豫卫发【2015】2号文件之规定执行: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七、在南召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如有未尽事宜,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377-66880023

监督电话:0377-66901672

南召县政府网站:http://www.nanzhao.gov.cn

请报名人员扫描此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链接:http://www.nanzhao.gov.cn/_mediafile/nzrmzf/2017/10/20/io4fyg3al2.png

 

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0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附表.xls

附件:
2017年南召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
单位类别 岗位名称 聘用人数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单位类别 岗位名称 聘用人数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县级医疗机构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26名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18周岁以上(1998年元月1日以前)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乡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学历16名 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18周岁以上(1998年元月1日以前)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口腔医学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口腔医学 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中医学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医学 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中西医结合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西医结合 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康复治疗技术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康复治疗技术 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医学影像技术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医学影像技术 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医学检验技术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医学检验技术 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康复治疗学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康复治疗学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药学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药学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药学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药学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预防医学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预防医学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医学信息管理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医学信息管理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来源:http://www.nanzhao.gov.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73&wbnewsid=1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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