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第四季四川遂宁射洪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三)

时间:2013-10-17 1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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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来源:91考试 网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别其他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和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政审考察

由各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射洪县人事考试中心:0825-6629988;事业单位管理股:0825-6839212)。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发给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按聘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填写《射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学位或资格要求的,下同)。

2.毕业后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4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件及资料。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告要求对相关材料和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等进行最终审核。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3.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 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本公告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6629988 ,0825-6839212

 

附件1:

2013年第四季度射洪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

招聘单位名称

 

主要职能

单位联系电话

县疾控中心(县级医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全县的疾病预防和控制,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

0825-6625184

太和中心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小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等工作。

0825-6623609

大榆中心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小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等工作。

0825-6703948

金华中心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小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等工作。

0825-6788487

沱牌中心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小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等工作。

0825-6766177

青岗中心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小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等工作。

0825-6744436

太乙中心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小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等工作。

0825-6712439

金家中心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小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等工作。

0825-6731450

洋溪中心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小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等工作。

0825-6755458

仁和中心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小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等工作。

0825-6777371

天仙中心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小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等工作。

0825-6791120

复兴中心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小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等工作。

0825-6721456

广兴镇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工作。

0825-6708152

香山镇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工作。

0825-6781442

明星镇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工作。

0825-6761013

金鹤乡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工作。

0825-6741897

万林乡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工作。

0825-6706522

凤来镇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工作。

0825-6736028

青堤乡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工作。

0825-6750088

官升镇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工作。

0825-6751362

伏河乡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工作。

0825-6725289

玉太乡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工作。

0825-6701222

太兴乡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工作。

0825-6723456

文升乡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工作。

0825-6701728

曹碑镇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工作。

0825-6772368

东岳乡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工作。

0825-6799217

潼射镇卫生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负责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培训工作。

0825-6726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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