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12 17:11:41
七、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者按相应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在吴江中医医院(二院)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因考生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被录用者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2013届考生须在合同期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未取得该证书者将终止(解聘)合同。
九、待遇
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按我院相关规定文件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0512-63665015;政策咨询电话:63665012。
十一、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中医医院(苏州市吴江区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岗位代码 | 岗位 | 开考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名称 | 比例 | |||||
1 | 药剂科 | 1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药学 | 具有相应学位,英语四级以上 |
2 | 临床科室 | 1 | 2 | 本科及以上 | 中医学 | 具有相应学位,英语四级以上 |
3 | 心电图室 | 1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4 | 体检中心 | 1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5 | 120急救站 | 1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6 | 护理 | 1 | 15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学类 | 已取得护士执业注册证书(已通过考试尚未取得证书者,提供考试成绩单) |
7 | 助产 | 1 | 2 | 中专及以上 | 助产类 | |
8 | 影像科 | 1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 | |
9 | 人事科 | 1 | 1 | 本科及以上 | 卫生事业管理类 | 具有相应学位,英语四级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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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中医医院
苏州市吴江区第二人民医院
二○一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