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09 08:08:47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即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213人(详见附件1《2013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聘人员须具备正规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在 5.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的,须青岛市常住户口或即墨市生源;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或取得专业对口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户籍均不限。 6.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即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1.报名时间:截止 2.报名办法:考生下载《2013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含报名登记表和报名统计表),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与统计表都必须填写,缺一不可且填写信息一致),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jmws88512828@163.com。邮件“主题”栏和报名登记表名称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如101001王小明370282199001024512。 报考人员网上提报报名信息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和重复发送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确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需重新发送的,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后(联系电话:0532-88512828),方可第二次提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登记表指定位置注明“第二次”报名,否则不予认可,最终审核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信息为准。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人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必须使用二代身份 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书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3.网上资格初审:招聘单位组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经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笔试准考证领取: 5.岗位核减: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符合报考其他岗位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类别详见《计划表》。其中C1-护理学的考试内容:护理专业知识、医学伦理、院感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C2-中医学的考试内容:中医基础知识、中西医结合基础知识、中医诊断、中药等相关知识;C3-临床医学的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医学伦理、院感知识、卫生法律法规及临床医学专业知识;C4-药学、C5-医学检验、C6-口腔医学、C7-预防医学、C8-医学影像的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医学伦理、院感知识、卫生法律法规,及各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 四、现场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规定的条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2013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2.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硕士研究生根据岗位要求提交证明专本硕为同一专业系列的学历证书。受户籍(生源地)限制的考生,需提交能证明户籍(生源地)的户口薄。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计算时间截止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1份。 4.属定向、委培毕业生的,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1份。 五、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 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人。特困大学生、低保人员,持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可减免考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