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30 09:08:25
六、公示、聘用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工作人员并公示。
公示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要求,由区疾病防治所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回避的规定,对违反纪律的,将予严肃查处。
2、对违反招考纪律、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罚。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招考单位审核意见 | |||||||||||||
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审核意见 |
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防治所
2013年9月27日
http://www.ss.gov.cn/zwgk/jdxx/ylyp/201309/t20130927_4433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