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重庆市荣昌区第三季度考核公开招聘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简章(二)

时间:2017-09-24 22: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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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报告,否则按不诚信处理。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与国企建立劳动关系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如不如实报告提交,将在政审环节按不合格处理。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试考核对象。

五、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列为考试考核对象。若实际开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平均比例在1:5及以下,此次考试考核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若实际开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平均比例在1:5以上,此次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总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考务事项请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合格线=该职位所有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80%,低于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可以按该职位考生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面试)通知书,笔试(面试)通知书领取见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rongchang.gov.cn/)网站通知,届时不再单独通知,不领取笔试(面试)通知书或不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时间均安排在非工作日。

4.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1)笔试加面试考核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经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额在初选合格者当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中形成竞争的岗位,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分值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在面试成绩高于60分的基础上,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面试考核成绩相同,则依次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的优先顺序确定)。体检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荣昌区卫生计生委会同各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喻文勇

联系电话:46773431

附件:

1.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2017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

2.附件2荣昌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3.附件3:同意报考(工作经历)证明

来源:

http://www.cqhrss.gov.cn/c/2017-09-20/5080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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