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23 17:47:29
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地点待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支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公布体检结论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报县人社局备案。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等额递补。
8、组织考察
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9、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中国玉都岫岩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后,如因取消资格、拟聘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10、人员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法人签订聘用合同书,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到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生活费标准由县人社局根据聘用合同书签订的岗位进行确定。
(2)聘用人员要参加县卫生局组织的初任培训。
(3)试用期满经县人社局、卫生局考核、考评胜任该工作,并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予以落编。一年 内未能取得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可在延期一年取得职业资格后予以落编,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县卫生局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本次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13年岫岩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备注 |
县医院 | 临床医学 | 8 | |
眼视光 | 1 | ||
护理 | 23 | ||
影像 | 3 | ||
临床检验 | 2 | ||
药剂 | 2 | ||
麻醉 | 1 | ||
中医院 | 临床医学 | 3 | |
中医及中西医结合 | 3 | ||
护理 | 10 | ||
影像 | 4 | ||
临床检验 | 1 | ||
针灸推拿 | 5 | ||
康复 | 2 | ||
麻醉 | 2 | ||
妇幼保健院 | 临床医学 | 3 | |
护理 | 3 | ||
影像 | 2 | ||
临床检验 | 2 | ||
合计 | 80 |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