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6 18:10:58
派出单位意 见
年 月 日
注:1.服务地考核意见一栏,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
2.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含)以后参加“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
3.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省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其中参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现续聘在职的,须填写服务地同意报考意见或证明。
附件3
孝义市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编号: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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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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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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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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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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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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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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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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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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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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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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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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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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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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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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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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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取得 何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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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及岗位 |
岗位代码 |
学生(人事) 档案保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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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
是 |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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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
联系 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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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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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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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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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姓名 |
关系 |
所在单位 |
职务 |
回避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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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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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学历 |
专业 |
身份证、户口本 |
相关资格证件 |
人证对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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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结 果 |
经审查,为 学历。 |
经审查, 为 专业。 |
经审查,一致为 年 月 日出生,系 籍户口。 |
经审查,取得 。 |
经审查,人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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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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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盖章: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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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本人符合报名条件要求,在报名表中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一致。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填写错误,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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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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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9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所需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并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 8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不满1年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3.参加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聘用单位(回避关系的岗位是指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等工作岗位);
4.根据有关规定,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和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未满录(聘)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5.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