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新疆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乡村医生工作简章

时间:2017-08-24 00:40:18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政府同意,现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品德、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25人。

一、招聘职位

招聘乡村医生25人。(具体详见《2017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阿勒泰地区户籍,有执业证书者优先,在本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者优先;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99年6月15日及以前出生,1977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七)报考人员具有中等及以上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社区医学专业学历者。

(八)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被吊销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的;

5.因医德医风问题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过的;

6.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的;

7.县(市)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8月27日

2.报名地点:卫计委办公室

3.报名联系人:李琼

4.联系电话:0906-6210156

5.报名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合计55元。

6.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布尔津县政府网下载《2017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28日由县卫计委、人社局共同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招录考试范围包括:医学基础和临床医学(包括中医)、护理学、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等。考试时间为半天,满分100分。

2.笔试语种:考生全部使用国语答卷。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17年8月29日,布尔津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4.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8月30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7年8月31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卫计委、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

(四)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县招聘领导小组与卫计委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调剂

根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进行人员调剂。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培训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一签,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未续聘的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人员要负责乡村医生工作以外,还要参与本乡镇全民健康体检工作。

四、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取得执业证书情况发放。基本工资+相关资金补助=月收入1500-2000元(取得乡村医生证基本工资800元/月(并缴纳五险),取得执业(助理)资格证基本工资1200元/月(并缴纳五险),除基本工资以外,村级卫生室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基本医疗(1+7)等服务均有资金补助)。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布尔津县卫生计生纪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0906-65277616532966

中共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布尔津县卫计委纪工委:0906-6210098

六、相关事项

《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七、政策解释

(一)《招聘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卫计委:0906-6210156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528381

附件1:2017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职位表

附件2:2017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人员报名表

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乡村医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来源:

http://www.brj.gov.cn/Item/19568.aspx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卫生系统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 卫生系统招聘信息 ★ 
 ★ 医药类考试汇总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