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17 19:14:16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市公务员局《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和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沙人综〔2013〕14 号)、《关于确定沙县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的通知》(沙人综〔2013〕2 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 原则,经研究,决定对我县2013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13个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其中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12名。具体计划如下:
(一)紧缺急需专业(12名)
1.沙县医院5名;
2.沙县妇幼保健院2名;
3.沙县卫生监督所1名;
4.沙县夏茂镇中心卫生院1名;
5.沙县大洛镇中心卫生院1名;
6.沙县青州镇卫生院1名;
7.沙县虬江街道琅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
(二)非紧缺急需专业(10名)
1.沙县医院1名;
2.沙县中医院4名;
3.沙县凤岗街道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
4.沙县南霞卫生院1名;
5.沙县郑湖卫生院1名;
6.沙县高桥卫生院1名;7.沙县南阳中心卫生院1名。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13年沙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回避 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24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沙县公务员局干部股(县政府四楼)。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原件;有职业(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需持相关职业(执业)资格或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以上证件均须复印一份(A4纸)。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2) 提交1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同时将电子版照片(白底正面免冠jpg格式,分辨率(照片尺寸)为600*800,规格(文件大小)为300KB左右的彩色数码,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发送至邮箱:fjsxrsks@163.com,邮件主题务必备注考生姓名。
(3)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4)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自负。
(5)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通过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