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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和聘用
1、体检:在面试考生中,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2、聘用: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示,时间7天。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7天内办理签订就业协议等手续。
五、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市卫生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严禁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聘者一经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若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制度,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0513-85116010
监督电话:0513-85116007 0513-85053622
| 序号 | 招聘岗位 | 专业 | 招聘对象 | 学历 | 人数 | 其他条件 |
| 1 | 影像科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或医学影像学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1 | 英语四级以上,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
耳鼻喉科 | 耳鼻咽喉科学 | 1 | |||
| 或临床医学 | ||||||
| 3 | 护士 | 护理学 | 不限 | 本科 | 2 | 全日制本科,英语四级以上,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
| 4 | 护士 | 护理 | 不限 | 大专 | 2 | 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