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11 10:13:03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民政局网站及宁波市精神病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日兴房11号
网址:http://www.nbsjsby.cn
联系电话:0574-87582454
联系人:赵老师、施老师、卢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223298
附件:
宁波市精神病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应聘单位:市精神病院 应聘岗位:精神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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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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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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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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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1吋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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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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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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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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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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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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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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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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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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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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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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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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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起始时间、毕业学校、专业及研究方向、学历及学位顺序,含接受的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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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或 职业能力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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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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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按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岗位、担任职务、主要工作内容等顺序,可单独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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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性 科研成果 |
(主要指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或主编)身份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学术著作,主持的研究项目、专利等情况。如内容较多,可单独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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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的 学术社团 及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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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特别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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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宁波市精神病院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