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并于2011年7月31日前确保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热爱医院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制裁的行为。
4、面试:
面向博士研究生的中级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进行面试考核,不再组织笔试。面试初步定在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5、考核体检及其他:由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标准执行。
6、经过面试、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山东人事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卫生厅审核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签订聘用合同。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7、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
8、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经五路324号
电话:0531-87937868
邮编:250021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