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如实填写《徐州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一),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提供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或生源所在地户籍证明(专科毕业生提供);2.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出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往届生出具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3.本科学历须提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颁发的英语考试四级证书,研究生学历须提供六级证书;4.各种《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一吋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4张;6.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或派遣证;7.报考护理职位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书。8.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论文、论著及各种《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报考专业、职位及要求
详见《2011年徐州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职位简介表》(附件二)。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1.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笔试设置25个专业(见附件三)。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11年4月16日(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4月13日到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西安南路苏堤小区)。
4.笔试成绩于2011年5月20日前在徐州市人事人才网(www.xzrsrc.gov.cn)和市卫生局网站(www.jsxzws.gov.cn)公布。
5.笔试结束后,研究生学历及以上职位不设笔试成绩合格线,本科学历及以下的职位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按招聘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不予调剂)。
(二)面试
1.面试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考试内容以专业实践技能为主。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及主考官审核签字后,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三)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和考察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招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审批
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经市卫生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证复印件等),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九、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简章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对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3732486,市卫生局0516-85583109)。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83732198。
市卫生局咨询电话:85583139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