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招聘信息(二)

时间:2011-03-13 17: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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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条件:应聘人员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必须具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的资格条件和要求以及以下条件:
    1、中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正高4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
    3、以上学历特指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
    4、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鉴定证明。
    二、招聘时间和形式
(一)招聘时间
    报名时间:2011年3月10日至2010年3月31日
    报名方式:
    1、应聘者通过邮寄简历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个人资料(贴相片)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执业证、身份证等复印件)进行 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考试(待电话通知)。(邮箱:gzjs001@126.com,联系电话020-81894502)
    2、现场报名:报名者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医院人事科进行报名。
    (二)招聘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人员
    三、考试
    由医院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笔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4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中国广州人事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
    (三)体检
    在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支付。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医院领导办公会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医院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咨询电话:020-81894502  投诉电话:020-81891425-8343
    五、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被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
    七、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于财政核补的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所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招聘工作中的其他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招聘公告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邮政编码:510370
    联系电话:020-81894502,81891425-8322;联系人:杨小姐
    人事科邮箱地址:gzjs001@126.com
    医院网址:http://www.gzbrain.cn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

二O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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