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23 15:36:48
根据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16〕1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扶持范围
2002年及以后尚未就业(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且按规定在合水县报到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合水县生源毕业生。
(二)企业申报条件
1、省上确定的新兴骨干企业直接纳入扶持范围;
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3、必须按规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
4、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社会声誉良好;
5、能够按月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发放工资报酬;
6、近三年未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情况。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报名地点: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须知
企业申报时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详细的单位情况介绍,明确所需的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及工资待遇等。同时填写《庆阳市非公企业接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表》。
四、扶持政策
(一)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期限3年。服务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同时,用人单位负责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管理和使用,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按规定为其及时办理社会保险。
(二)服务期间,允许毕业生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聘以及脱产研究生考试,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三)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要积极吸纳留用。接收毕业生服务或留用人数达到一定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性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原服务单位工作,未留用或不愿意留用的毕业生离岗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项
城乡低保家庭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扶持。 咨询电话:0934-5521511
原标题:合水县2016年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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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非公企业接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表 |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企业名称 | |||||
企 业 负责人 |
员工人数 | 联系电话 | |||
是否提供 食宿 |
□是 □否 | 企业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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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条 件 |
1.必须为就业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就业人员3年后留用率达70%以上; 3.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社会声誉良好; 4.就业期间,能够按月及时发放工资; 5.近三年无拖欠员工工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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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员及待遇情况 | |||||
岗位名称 | 需求专业 | 主要工作内容概述 | 需求 人数 |
工资待遇 | 食宿及其它 |
备注:附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