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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最新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民法(四)

时间:2015-09-08 10: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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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瑕疵占有与有瑕疵占有)

  第二节占有的效力和保护

  占有的推定(事实的推定 权利的推定)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 占有的保护(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权 占有保护请求权)

  第三节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占有的取得(直接占有的取得 间接占有的取得)占有的消灭

  第十三章 债的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要素及其特点。

  理解: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分类及其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合同的概念及分类。

  考试内容:

  第一节债的概念和要素

  债的概念和特征 债的要素(债的主体债的内容 债的客体)

  第二节债的发生

  合同(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分类)单方允诺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缔约过失 其他原因

  第三节债的分类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主债与从债 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第十四章 债的履行

  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债的履行的基本规则、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的主要 表现及其法律后果。

  考试内容:

  第一节债的履行规则

  履行主体 履行标的 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 履行方式 履行费用

  第二节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履行不能 拒绝履行 迟延履行 瑕疵履行 加害给付

  第十五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基本要求:

  了解:债的保全的概念及其意义,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

  熟悉并能够运用: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行使规则及其效力,保证、定金的成立和效力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债的保全

  债的保全的概念 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第二节债的担保

  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 保证(保证的概念和种类 保证的设立 保证期间 保证的效力 无效保证及其法律后果 保证责任的免除)定金(定金的概念和种类 定金的成立 定金的效力)

  第十六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基本要求:

  了解:债的移转的概念。

  熟悉并能够运用:债权让与、债务承担的基本原理和规则,债的各种消灭事由的构成及其效力。

  考试内容:

  第一节债的移转

  债的移转的概念 债权让与(债权让与的概念 债权让与的要件 债权让与的效力)债务承担(债务承担的概念和种类 债务承担的要件 债务承担的效力)债的概括承受(合同承受 企业合并)

  第二节债的消灭

  债的消灭的概念 清偿(清偿的概念 代为清偿 清偿费用)抵销(抵销的概念 法定抵销的要件 抵销的方法 抵销的效力)提存(提存的概念 提存的事由 提存的标的 提存的方法 提存的效力)免除(免除的概念 免除的方法 免除的效力)混同(混同的概念混 同的成立 混同的效力)

  第十七章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合同订立(要约与承诺)的规则及合同成立的标准,格式条款的特殊效力规则和解释规则,合同解释的原则与方法,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的内涵及其成立条件和效力。

  考试内容:

  第一节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 承诺)合同的特殊订立方式(悬赏广告 招标投标 拍卖)格式条款合同的订立规则 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的概念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第二节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合同的内容(必要条款 一般条款)合同的解释(合同解释的方法 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

  第三节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 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顺序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基本要求:

  了解: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含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及其效力,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变更的条件 情事变更原则 合同变更的效力

  第二节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的概念 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的程序 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十九章 合同责任

  基本要求:

  了解:违约行为的形态。

  熟悉并能够运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各种违约责任形式的 适用条件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规则、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赔偿范围。

  考试内容:

  第一节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违约行为的形态 违约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 免责条款)违约责任的形式(继续履行 釆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违约金 定金责任)

  第二节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第二十章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基本要求:

  了解: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熟悉并能够运用:上述各种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其相关规则。

  考试内容: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民法

  第二十一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基本要求:

  了解: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

  熟悉并能够运用:上述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其相关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揽人的义务 定作人的义务)承揽合同的终止

  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施工、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 分承包的禁止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第二十二章 提供劳务的合同

  基本要求:

  了解: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

  熟悉并能够运用:上述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其相关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旅客的义务 承运人的义务)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托运人的主要义务 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收货人的主要义务)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规则

  第二节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管人的主要义务 寄存人的主要义务)

  第三节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受托人的主要义务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委托合同的终止

  第四节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行纪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行纪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委托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第五节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居间人的主要义务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第二十三章 技术合同

  基本要求:

  了解:技术合同的概念、特征。

  熟悉并能够运用:技术合同的一般规则及各种技术合同的特有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技术合同概述

  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技术合同的订立和主要内容(技术合同的订立 技术合同的主要内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的支付 技术合同成果的权利归属和风险负担(成果归属 开发风险的负担)技术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定

  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章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以及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考试内容:

  第一节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一方受有损失 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给付型不当得利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 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

  第二节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概念 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管理他人事务 为他人利益的意思 无法律上的原因)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管理人的义务 管理人的权利损害 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章 著作权

  基本要求:

  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

  熟悉并能够运用:知识产权的保护,著作权客体、主体、内容、限制、保护的基本原理和规定及邻接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原理和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

  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 知识产权的保护 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的诉讼时效 知识产权诉讼特殊程序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著作权的客体

  作品的概念 作品的种类 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第三节著作权的主体

  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作者 继受人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演 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演绎作品的概念 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合作作品的概念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汇编作品的概念 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职务作品的概念 职务作品的种类及著作权归属)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 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著作权归属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 作权归属

  第四节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人身权(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使用权 许可使用权 转让权 获得报酬权)

  第五节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合理使用的概念 合理使用的情形)法定许可使用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第六节 邻接权

  邻接权的概念 出版者的权利(出版者的权利内容 出版者的主要义务)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权的主体和客体 表演者的权利内容 表演者的主要义务)录制者的权利(录制者权的主体和客体 录制者的权利和义务)播放者的权利(播放者权的主体和客体 播放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节著作权侵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 承担民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 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

  第八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的客体和主体(软件著作权的客体 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软件著作权的内容(软件著作人身权 软件著作财产权)软件著作权的期限和限制(软件著作权的期限 软件著作权的限制)软件登记 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及法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 软件复制品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章 专利权

  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专利权主体、专利权客体、专利权的授予条件和程序、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专利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基本原理和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专利权的主体

  发明人或设计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 受让人 外国人

  第二节专利权的客体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第三节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新颖性 实用性 富有美感 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四节授予专利权的程序

  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原则 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日)专利申请的审批(发明专利的审批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

  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专利复审 专利的无效宣告)

  第五节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 实施许可权 转让权 标示权)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的期限 专利权的限制(强制许可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第六节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 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第二十七章 商标权

  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权的消灭、商标侵权 行为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基本原理和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商标权的取得

  取得商标权的途径 商标注册的原则(申请在先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商标注册的条件(申请人的条件 商标构成的条件)商标注册程序(申请的代理 注册申请 审查和核准)

  第二节商标权的内容

  专用权 许可权 转让权 续展权 标示权 禁止权

  第三节商标权的消灭

  注册商标的注销 注册商标的撤销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第四节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商标权的限制

  第五节驰名商标的保护

  驰名商标的概念 驰名商标的认定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 驰名商标的宣传

  第二十八章 婚姻家庭

  基本要求:

  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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