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考试导航 ★ 

1994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试卷三真题及答案(四)

时间:2015-09-07 13:05:39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的贷款应如何清偿? 
3.(本题11分)1992年1月,在天津建材洽谈会上,甲委托乙代为销售“红马牌”彩板,并约定甲按货款10%付给乙代销费。后乙以自己的名义分别与丙、丁、戊三家签订了供应彩板合同,并将订合同的情况告知了甲,要甲在3月前给乙提供彩板5000张。同年5月,甲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发给丙、丁、戊彩板各一个车皮,每个车皮装运彩板1000张,价值10万元,同时向丙、丁、戊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承付。丙收到货后,即办理了承付;丁以未收到货为由拒绝承付;戊收到货后,以与甲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付。甲即要求乙支付丁、戊未付之货款,并开出货款为18万元(扣除10%代销费)发票一张。乙将发票入应付款帐,并支付了5万元货款。乙向丁、戊托收,丁和戊则以未收到乙的货为由拒付,同时要求乙履行合同。后丁主动向甲支付了部分货款3万元。甲多次向乙催要余下货款,均遭乙拒付。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支付货款。经法院查明,丁、戊已如数收到货物。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乙之间的代销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为什么? 
〔3〕甲与丁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为什么? 
〔4〕甲与戊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为什么? 
〔5〕甲能否以运输合同纠纷,对丁、戊提起诉讼?为什么? 
〔6〕乙能否以购销合同纠纷,对丁、戊提起诉讼?为什么? 
〔7〕乙接收了甲给付的发货票并入应付款帐,且向甲支付了5万元货款。乙的这一行为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4.(本题10分)A市电器公司与市第一百货公司签订联合经营电器产品合同,并在第一百货公司设立专营部(未办理营业登记),第一百货公司业务部主任兼任专营部主任。1994年1月,专营部与B市电冰箱厂在B市签订了购买157升双门双温电冰箱1000台的购销合同,价值180万元,第一百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年2月,电冰箱厂按合同规定将冰箱运至A市。由于此时第一百货公司已与本市第二百货公司合并成立A市商业服务集团,原公司法人注销,第一百货公司与电器公司的联营亦已终止。服务集团以货物不是自己的为由,拒绝领取,造成电冰箱厂经济损失15万元,电冰箱厂即准备以专营部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 
请分析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电器公司与第一百货公司联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专营部与冰箱厂订立的冰箱购销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本案应由A市法院管辖还是由B市法院管辖?为什么? 
〔4〕电冰箱厂以专营部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对作为担保人的市第一百货公司已被注销的情况,应如何处理? 
〔5〕电器公司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如何?电器公司应否承担责任? 
〔6〕电冰箱厂考虑到货物已运到A市,如果运回则损失更大。因此与服务集团协商,提出只要服务集团接受货物,每台电冰箱可以降价200元,以前的损失也不要求赔偿。服务集团同意电冰箱厂的建议,于是双方以每台电冰箱1600元的价格签订了合同。请问该合同是否有效?对电冰箱厂的建议,法院应如何处理? 
5.(本题7分)天元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净资产额2900元。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计划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1500万元。公司工作人员按照董事长的要求,准备了有关文件,并请公司的法律顾问进行审查。设请你作为天元公司的法律顾问,受托对该公司发行债券前的工作进行审查: 
〔1〕天元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债券准备好的送批文件有: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名单、公司登记证明、公司资产评估和验资报告、公司近三年经营状况分析报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请协助天元公司选择准备必须送批的文件。 
〔2〕董事长问公司经理:“公司债券票面上要载明哪些内容,还需要我签字吗?”经理回答:“我问过一个朋友,他们公司发行债券时,债券上主要写了:公司的住所、公司债券发行的日期和编号、还本期限和方式、公司的印记和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审批机关批准发行的文号和日期。”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请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告知董事长,该公司发行债券时,债券票面上还应载明哪些内容? 
〔3〕对天元公司的申请,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能否批准?为什么? 
6.(本题12分)许某曾任青山煤矿科技处工程师,专门负责坑道消烟除尘研究工作,1988年10月退休。1990年5月,许某利用过去工作中积累的资料,研究出“消烟除尘空气净化器”,经在某铜矿坑道中试验使用,效果极佳。1992年2月许某将净化器以个人的名义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同时经许某同意铜矿在其指导下制造了15太净化器,在一些基层单位试用,并准备进一步组织生产。1992年12月9日,许某的专利获得批准并公告。青山煤矿得知消息后,向专利局提出撤销许某专利权的请求。请回答下列问题: 
〔1〕青山煤矿认为许某开发的新技术是使用其工作期间积累的资料完成的,所以应属于职务发明。青山煤矿的请求是否能够成立?为什么? 
〔2〕许某考虑自己是青山煤矿的老职工,取得的工作成绩离不开单位的支持,所以与原单位自行协商,将专利技术交由单位持有。许某转让专利技术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3〕铜矿也介入了这场争议,提出: 
①许工程师研制净化器时,在我矿进行了试验,利用了我单位的设备和一定的人力、物力,所以,该专利技术应由铜矿与许某共有。许某辩称,净化器的构思在试验前早已独立成型,已行成完整的技术体系,虽然在铜矿进行过一些实验,但主要是利用报废的设备和非正常工作时间,且铜矿也未主动提供过任何帮助。现问:在此情况下,铜矿要求共享专利权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②铜矿称,许某已将技术交由我矿实施,如把专利随意转让给青山煤矿,许某的行为应属于违约。问:许某与铜矿之间有无技术实施许可关系?为什么? 
〔4〕许某提出,他将自己研制的专利技术交给铜矿使用,是出于对铜矿在其试验研究过程中层给予的支持和帮助所表示的感谢。现在他已同意将专利技术交给青山煤矿,所以今后铜矿需继续使用该技术时,应与青山煤矿签订技术合同。许某所言能否成立?为什么? 
〔5〕铜矿的领导认为这场纠纷必须依靠法律解决,便去委托律师,请求法律帮助。律师提出:许某的专利在审查中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所以可以向专利局提出撤销许某专利权的申请。你如果作为律师,能否找到该专利审查中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并请简要说明理由。 
〔6〕本案中青山煤矿和铜矿都提出撤销许某专利权的申请,他们最迟应在什么时候提出,并应向谁提出?


首页 上页 3 4 下页 尾页 4/4/4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司法考试导航 ★ 
 ★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