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考试导航 ★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试题精解7

时间:2011-10-08 12:33:41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四、合伙

  ★★★1.02.卷三。单。11)赵某与钱某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问: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赵、钱、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

  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

  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

  D.孙某入伙虽无效,但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

  「考查知识点」合伙人身份的确定及合伙债务的承担。

  「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46条的规定,只要参与盈余分配,无论是否参与经营,都属于合伙人。既然属于合伙人,都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50条的规定,书面合伙协议不是合伙成立的必要条件。

  「应注意的问题」C选项很有迷惑性,但是根据民法原理以及《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合伙组织承担责任,然后再由赵某按照过错原则向合伙组织承担责任。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司法考试导航 ★ 
 ★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