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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出题老师观点试题第十一讲 危害公共安全罪

时间:2012-05-13 17: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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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讲  危害公共安全罪

〖考点大预测〗

1.该章最大的特点是:除传统考点外,有较多的新鲜考点出炉,希望考生认真关注。

2.提醒考生注意一个比较“偏”的罪名:强令违章冒险作业重大事故罪

 

【例72】关于放火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全)。

A.放火行为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能造成多种结果。行为人在一个放火故意支配下实施一个放火行为,造成多种结果的只能认定为一个放火罪。但是,行为人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后为了销毁罪证而放火,或者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放火并且已经着手骗取保险金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B.以放火手段杀人的,并未危害公共安全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危害公共安全的,从一重论处。

C.以放火的意思进入他人住宅并放火的,从一重处罚。

D.放火罪既遂的标准是独立燃烧说:放火对象着火后,将火种或者引燃物撤离或者扑灭,目的物能够继续独立燃烧的状态时就是既遂

 

【例73】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

A.在繁华地段驾车任意冲撞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私拉电网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破坏交通工具罪只可以由作为构成【错误:不作为也可以.如检修人员发现故障后故意不排除;刹车失灵后不修复,故意不扳道岔。】

D.将危险性、爆炸性物品带入航空器内,但不具有劫持航空器的目的,可以成立破坏交通工具罪。

E.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属于抽象的危险犯。盗窃、抢夺危险物质的,属于具体的危险犯。

F.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枪支、弹药而非法持有、私藏的,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从一重处断

G.明知租用、借用枪支的人是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行为而租用、借用枪支的,仍出租、出借的,为租用、借用枪支人所实施的犯罪的共犯。

H.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明知出借人、出租人已经将强制丢失而不及时报告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构成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和丢失枪支不报罪,但只定前者。

 

【例74】关于交通肇事罪,根据司法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D)。

A. 甲每天都喝二两老白干再开车上路,长达10年无事,某日,甲又喝了2两老白干,不料一路撞到天安门,甲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的结果必须由违反规范保护目的的行为所引起。换言之,行为虽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也发生了结果,但倘若结果的发生超出了规范保护目的,也不能认定为本罪。例如,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禁止酒后驾驶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驾驶者因为饮酒而导致驾驶能力减退或者丧失进而造成交通事故。如果酒后驾驶并未导致驾驶能力减退或者丧失,而是由于车辆出现了驾驶者不能预见的刹车故障而造成交通事故,对驾驶者不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再如,禁止驾驶没有经过年检的车辆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因车辆故障导致交通事故。如果行为人驾驶没有年检的车辆,但该车并无故障,而是由于被害人横穿高速公路造成了交通事故,对行为人也不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B. 行为人甲交通肇事后不逃逸,看着被害人死亡后,打电话给交管部门说自己撞人了,甲没有逃避法律追究,所以不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C.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迹,将被害人沉入河流中,导致被害人溺死的,应将后行为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前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D.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应当以窝藏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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