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形式及免责的规定(一)
时间:2012-11-17 09:32:22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掌握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形式及免责的规定
1Z302041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就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所应承担
的责任。也就是合同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
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
(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约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定要素。一般来说,
构成法律责任或违约责任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即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的构成要件,与侵权的民事责任以及刑事法律责任或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所不同。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除另有规定者外,总体上实行严格责任原则。依据
该项原则,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主观要件,是指作为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即主观上
有无故意或过失,只要造成违约的事实,均应承担违约法律责任。
《合同法》还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即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
不可抗力方可免责。至于缔约过失、无效合同或者可撤销合同,则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由有过错一方向受损害方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不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即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只要造成违约的事实均应承担
违约的法律责任。
•客观要件,是指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未按照法定或约定
全面地履行应尽的义务,也即出现了客观的违约事实,即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此
外,《合同法》还有关于先期违约责任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
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先期违约的构成要件是:
第一,违约的时间必须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履行期限截止前;
第二,违约必须是对根本性合同义务的违反,即导致合同目的落空。
《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责任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原则,只有不可抗力可以免责。至于
缔约过失、无效合同或者可撤销合同,采取过错责任原则。由过错方向受损害方赔偿损失。
1Z302042违约责任的形式
(1)当事人违约及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10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依照《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就
要承担违约责任。此项规定确立了对违约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只有不可抗力的原因
方可免责。至于缔约过失、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则采取过错责任,《合同法)分则中特
别规定了过错责任的,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2)当事人违约行为形态的表现形式
当事人违约行为形态,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义务的违约形态。不履行合同义
务,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履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即不适当
履行,是指包括不履行以外的一切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形。
(3)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1)继续实际履行
继续实际履行,是指违约当事人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损失或者违约金的责任,都必须
根据对方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的实际履行[97][98]。《合同法》第109 条规定:“当事
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非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99]。《合同法、第110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
费用过高的;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100]根据此条的规定,
对于非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法律规定了限制性条件,对于具有这些情形的当事人不
得请求实际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采取补救措施,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的事实发生后,为防止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而由违
反合同行为人依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采取的修理、更换、重新制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
补充数量、特资处置等措施,以给权利人弥补或者挽回损失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当事人一方因违反合同造成对方损失时,应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予以偿
的法律责任。
(4)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
1)当事人以明示或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
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也即当事人拒绝履行的意思表示;当事人以自己
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自己的行为使对方有确切的证据
预见到其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将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上述两种违约行为是发生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因此,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
满之前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承担违约责任
支付价款或报酬是以给付货币形式履行的债务,民法上称之为金钱债务。对于金钱债务
的违约责任,一是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即继续履行;二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
人支付违约金或逾期利息。例如,工程承包合同中,拖欠工程款支付和结算的违约责任。
3)当事人违反质量约定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11 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 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
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点、退货、减少价
格或者报酬违约责任。”
4)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
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在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给
债权人造成损失时,债务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5)当事人违约承担责任的赔偿额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
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
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101]。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___________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114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
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
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102]。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或合同订立后约定因一方违约而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金钱。违约金可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
违约金的根本属性是其制裁性,此外还具有补偿性。
•赔偿金,也即约定赔偿额,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
成损失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继续履行,法律规定,违约人支付违约金后并不当然免除继续其履行的义务,权利人
要求继续履行时,而违约人有继续履行能力的,必须继续履行其义务。
7)定金担保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115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
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
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
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103]。”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的款项,其目的在于担保合同债权的实
现。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定金之债是从债务,因此,合同当事人对定金的约
定是一种从属于被担保债权所依附的合同的从合同。
•《合同法》第116 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
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104]
法律规定合同中违约金与定金条款的选用问题。如果合同中既有约定违约金,
又有约定定金的情形下,当事人只能在违约金与定金条款中选择一种方式,保护其合
法权益。
8)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相对人的减损义务
•《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非违约方减损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
大,否则就不享有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的权利。
法律还规定,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此项
规定是符合《合同法》规定的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的。
9)当事人双方相互违约的责任承担
•《合同法》第120 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0)当事人因第三人原因而违约的责任承担
•《合同法》第121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05]
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依据约定解决。债务人与第三人之
间的关系属于另一独立的法律关系,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另行解决。
11)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中受损害方的权益保护选择权
•《合同法》第122 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
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
责任。”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都是民事责任,但二者在许多方面都有不同,其中最大的区
别在于违约责任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而侵权责任是基于行为人没有
履行法律上的规定或者认可的应尽的注意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1Z302043免责规定
违约责任的免除,是指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之间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造成合同不能
履行时,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关于免责的规定,主要涉及:不可抗力,责任免除和发生不可
抗力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一方当事人的义务。
《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
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6]。”
1)不可抗力及其构成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不可抗力事件是发生在合同订立生效之
后;其次,该事件是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均不能预见的。而依据人们的常识或经验,在订
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事件,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再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
免,不能克服的,如果当事人能够避免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则当事人就不能以此时减为
由要求以不可抗力而免责;最后,不可抗力事件是非由任何一方的过失行为引起的客观事件。
不可抗力的事件范围一般包括以下两大类:一类是自然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瘟
疫等;另一类是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暴乱、武装冲突、罢工等,以及政府法律、行政
行为等。
2)不可抗力与免责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
责任。也就是说,要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的程度确定免责的范围。对于造成部
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免除部分责任。对于造成全部不能履行的,免除全部责任。
但是,对于不可抗力发生在延迟履行期间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则不能免除责任。因为,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完合同义务,如果不是延迟履行,就不会收到不可抗力
的影响。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一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