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7-25 12: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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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江苏无锡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得知2016年江苏无锡一级建造师报名资格审核事项安排如下: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8月6日—8月8日
新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将有关报名材料带到指定的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新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须如实填写好“该同志工作满XX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公章)。
2.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对于有后学历的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时,前后学历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提供)。
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4.社保缴费记录单(市区参保人员可用身份证在自助机上按历年打印“个人社会保险历年缴费情况”)(详见本文件第五大条报考条件中关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外地单位因参与无锡施工的在锡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驻锡经营机构证明、在锡项目合同或中标书等材料(详见报考条件中第七点)。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须填写好单位意见并盖好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终审不通过人员名单会在无锡人事考试网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8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审核点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现场审核时间 | 电话 |
无锡市区 | 市人事考试中心 | 广瑞路2号40-41号窗口(人力资源市场1楼) | 9:00-11:30;14:00-17:00 | 85740575 |
江阴市 | 江阴市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 | 君巫路100号 | 8:30-11:00;14:00-17:00 | 86860421 |
宜兴市 | 宜兴市人力资源市场 | 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89号 | 8:30-11:00;14:00-17:00 | 87952891 |
锡山区 | 锡山区人社局 | 二泉中路139号709室 | 9:00-11:30;14:00-17:00 | 88703240 |
惠山区 | 惠山区人社局 | 惠山区堰桥镇文惠路8号7512办公室 | 9:00-11:30;14:00-17:00 | 83598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