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5-07 22:27:09
(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试卷预订单亦单独上报(见附件4)。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均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系统》管理,各专业名称及代码和科目名称及代码不变。(见附件1、附件2)。
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或考前一周,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选择的报名点,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规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详见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