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05 19:58:32
2012年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实时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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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分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数据的测算结果,经研究,现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各科目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应数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3年1月7日
注:中、初级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2011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84分 |
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考试的合格标准均为84分。 2012年1月17日 |
2010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84分 |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考试的合格标准均为84分。 2011年1月7日 |
200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84分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2010年1月7日 |
200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84分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2009年1月15日 |
20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84分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2008年1月14日 |
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84分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各科目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 2007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