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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规章制度优秀范文1
医院医德规范实施细则-章程规章制度-企业文化
医院医德规范实施细则
XX医院医德规范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保证医院中心顺利进行,不断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医院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依据国家《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各级政府有关医德建设要求,修改并制定XX医院工作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 医德规范
第一条 根据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德基本原则以及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制订医德规范。
第二条 医德是医院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院工作人员与病人、医院工作人员与社会以及医院工作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医德规范是指导医院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尽职尽责。 2.文明行医,爱护病人。
3.钻研技术,精益求精。 4.慎独守密,廉洁奉公。
5.团结协作,献身事业。
第二章 医德规范要求
第四条 根据医德规范和医院各类各级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共同特点,提出如下共同遵守的医德规范的具体要求。
1、医院工作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安心工作,热爱专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畏艰难,不辞劳苦,不避风险,为病人诊治疾病。
2、对病人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仪表端庄,举止稳重,作风正派,一视同仁,急病人所急,帮助病人排忧解难,使病人感到安全温暖。
3、对业务技术虚心学习,刻苦钻研,精益求精。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更新知识,开展科研,引进新技术、新项目。
4、根据医疗工作特点,要求“慎独”修养,严于律己。为病人保守秘密和隐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和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准勒索病人的财物,任何时候都要珍惜自己的人格。
5、同志之间团结协作,自觉维护集体荣誉。敬老爱青,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共同完成任务。积极改革创新,不断更新观念,运用新的医学模式,发展医学科学,献身卫生事业。
第五条 医师医德规范要求
1、对病人诊断、治疗及时准确,观察病情细心周密,抢救病人争分夺秒,勇于负责。
2、认真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上级医师即要指导业务,传授技术,又要抓医德,带思想,带作风;同级医师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下级医师要尊重上级医师,虚心学习,服从指导。
3、坚持医疗原则,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不开人情方、假诊断证明,不谎报数据,不剽窃他人成果,不弄虚作假,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及时向上级汇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4、各专科医(技)师如妇产、小儿、传染、精神、肿瘤、营养、X光、麻醉及核医学等,应根据病人和工作的不同特点,制定具体的医德规范要求。
第六条 护理人员医德规范要求
1、热爱护理专业,自尊、自爱、自重、自强。发扬细心准确、亲切体贴的优良护风,做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和责任制护理。
2、勤学苦练,刻苦钻研,运用新的医学模式,更新护理知识,发展护理科学,开展新技术,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3、医护密切合作,认真执行医嘱,及时巡视病人,细致观察病情,按时准确交接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防止差错事故。
4.勤于管理,保持病房良好的秩序和整洁肃静的休养环境。
第七条 医技人员医德规范要求
1、应面向临床,主动配合临床各科所需,急病人所急,为病人服务。
2、以准确、及时、安全为原则,严守操作规程,为临床提供科学数据和科学的检查诊断治疗方法。
3、实事求是,不谎报数据,不出据假报告,出现差错及时纠正,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行政管理人员医德规范要求
1、牢固树立为病人、为医疗第一线、为基层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制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各种信息做到反映准确,决策科学,解决及时,调整关系合理,工作讲求实效。
3、领导应以身作则,为下级作表率;机关为基层作表率,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勇于改革创新,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第九条 后勤人员医德规范要求
1、热爱后勤工作,树立为病人服务,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工作尽职尽责。
2、熟练掌握本职业务技能,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常规,言谈举止文明礼貌,文明生产,文明操作,工作认真细致,准确及时,坚持下送、下修、下收,及时解决医疗第一线的需求。
3、勤俭节约,严格执行财务、物资管理、食品卫生等法律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增加法制观念,遵守劳动纪律。
4、爱护公物,廉洁奉公,不侵占贪污公物,不拿公物送人情。严格执行隔离消毒,污水污物处理规定,保持医院清洁优美的环境和优良秩序。
第三章 医德规范实施办法
第十条 医德规范实施办法是为了使医德教育、医德修养、医德评价和医德规范及其要求得以具体实施。医院工作人员只有树立了社会主义医德,才能真正实现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
第十一条 医德教育
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道德观和医学伦理学原理,结合医疗卫生工作的职业特点,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医院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社会主义医德教育,其目的是使医院工作人员,从理论上系统地了解社会主义医德的范畴、特征、基本原则,以及社会主义医德规范,培养社会主义医德情感,锻炼医德意志,树立医德信念,养成医德行为和医德习惯,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更加自觉地承担社会责任和履行自己的道德义务,立志献身于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事业和医学科学事业。
第十二条 医德教育的要求和方法
1、医院把医德教育列入医院管理目标内,建立医德教育组织系统,综合办公室、培训部、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急诊部、后勤保障处等共同构成医院医德教育组织机构,在各自范围内实施医德教育活动。工作中要有医德教育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分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反馈,使医德教育有组织保证。
2、医德教育应以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循序渐进为原则,长期反复地进行。要培训师资和骨干,选好教材。对现有职工全员培训,进行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等系统教育;对医院新成员进行上岗前教育,形成制度。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职工的年龄、职务及文化水平等不同特点,采取多种多样的教育方式,与医院改革、政治理论、理想纪律教育,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及医疗工作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抓典型带一般,注重实效。
3、个人医德教育及考核结果,及时记录医德考核档案。
第十三条 医院工作人员的医德评价方法
医德评价是以医德行为对象,以医德规范及要求为评价标准,对医院工作人员职业行为进行评价。医德评价可分为医德高尚、医德良好、医德一般、医德缺欠及医德低劣五个等级。
1、自我评价:职工个人根据医德规范要求标准,结合自己的医疗实践,进行自我评价。
2、群众评价:在自我评价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根据每个人日常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3、社会评价:医院、科室通过建立患者评价卡、意见薄、召开医患座谈会、明查暗访、社会调查、收集电台、报社群众批评、表扬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病人和社会舆论对医院工作人员的医德、医风的评价。
4、组织评价:由医院各级考核组织,对自我评价、群众评价、社会评价以及日常医德行为纪实,对个人进行全面的评价。(上至院长、书记,下至护理员、工人)逐级填写考评结果,记录存档,作为考德、考绩、奖励及晋升应聘的依据之一。
第十四条 奖罚规定
1、对医德教育的先进部门应在年终评选先进集体时给予优先评选和奖励;对医德教育的落后部门不能评为文明先进集体,应予以批评、警告、限期改正。
2、对医德医风高尚的个人应予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医德模范工作者、升级、升职,并可以发给奖金和奖品。
3、对医德缺欠的个人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情节严重的不能晋升应聘;对于医德缺欠的行为,应予以批评教育,帮助改正。
4、对于医德低劣违反医德规范要求,涉及行政制度、法规、损害病人健康利益,造成医院重大损失,损害医院荣誉的个人,应分情况,由医院或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及开除。
第十五条 对违反医德规范要求,触及刑律,构成犯罪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院精神文明委员会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由医院院务会和党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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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章程规章制度-企业文化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三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四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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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有利于安全生产,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提高生产效益,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吊机工是一项特殊的工作行业,所以上岗操作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码头工作人员一律不许操作。
二、操作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胶鞋)并督促清仓工的安全措施。服从码头负责人规定的规章制度要求。
三、吊机在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机器各个部位的紧固度,输送皮带的松紧度,输送架子是否牢固,用电线路必须用电缆线,接头必须绝缘。
四、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如晚上加班,必须有充足的睡眠,第二天才有更好的精力投入工作。
五、认真做好接班制度,发现机械有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于抢修,发挥机械最佳工作状态,记好工作台帐。
六、对船户要求吊紧缆绳,注意清仓时仓内人员的安全,特别是仓内有人的操作要小心谨慎。
七、防止货物泼洒,堆放整齐,界限清楚,杜绝浪费,对客户负责。
八、吊机工和码头工作制度一切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南京洛普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各项规定: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更多请你搜索WWw.91exam.org)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2、 二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安全钩。
3、
4、 高空作业,不得往上或往下抛材料、工具物件及杂物。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要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进行使用。
5、
6、 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不准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吊杆垂直下方严禁站人,吊装过程中,要有专人指挥,操作对物件的捆扎应牢固和符合起重技术要求,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各项规定。
7、 脚手架上作业时,携带工具袋将暂不用的工具、材料、螺帽等随时放入袋子袋中,在使用的工具上系有安全绳,防止坠落伤人。
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临时用电线路符合有关规定,绑扎牢固,确保绝缘良好。开关箱刀闸盖齐全,保险丝容量与用电容量相符,箱门完好有锁。
9、 送电之前必须做好质量自检互检,确认合格后方可送电,试运转时各工种要相互配合,确保试运安全。
10、 施工用的脚手架必须按脚手架搭设标准规范搭设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中应加强检查,不安全部分要及时加固,非脚手架工不得随便搭拆脚手架。
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部制定的《建立建筑安装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若干重要规定》及建设部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南京洛普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万达led显示屏项目部
编制:李学超日期
第三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法令、法规和方针政策。特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生产施工总则: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法令和法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设备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不得开工,在施工中有不安全因素、行为和现象立即停止施工,待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3、工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一律不准上岗工作。特种技术工或机械操作工未经考试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安全保护用品穿戴不齐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4、机械、设备未经检修试运保养一律不准进入现场。
5、各车间、工地安全规章制度必须挂出或上墙。分工负责,凡未有专人负责安全的一律不准施工。
6、各车间、工地必须有警示牌,检修机械、电器警示牌下要有专人负责。
7、建立安全交接班手续,并有机械、电器、设施运转使用记录。
8、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专人负责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得批准施工。
三、安全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鉴定制:
⑴各项目部、工程承包人、工地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
⑵各项目部、工程承包人、工地负责人在与公司签定工程合同前,必须先与公司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后方可签定工程合同。
⑶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遵守施工总则和各项详细操作规程、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
2、安全教育制度:
⑴职工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安全教育、工地或车间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
⑵教育主要内容:
劳动安全的法规、法律、安全技术和安全理论的基本知识,劳动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未经安全教育的新职工,未经进行三级教育并经考核不合格者,均不可上岗工作。
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电工、焊工、起重工、厂内驾驶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凡未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一律不准上岗,严格按《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进行培训。并对特种作业人员建立档案。
⑷工地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教育:
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内容: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注意事项及不同工种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生产的职责。
⑸经常性安全教育:
对职工进行广泛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在施工生产中自始至终坚持不断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在重大危险性作业等工地和安全科专职安全员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措施要求教育。对违章作业的职工和重大事故的责任者针对性教育。
⑹安全评比活动:
开展安全月、安全季度、安全年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无事故各项目部、车间、工地给于奖励。
3、安全培训制度:
公司安全科每年对安全员进行一次培训考核,经考核凡不称职的免去安全员的职务。
对特种工种人员,设备操作员由安全科技术科联合进行一年一次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培训考核,凡不符合条件或在施工中造成事故未按操作规程作业的,不允许其上岗应暂扣其证件。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4、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要采取“五查”,“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日志、查制
度、查管理、查隐患、查设施。四不放过:有不安全隐患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得力不放过、事故责任分不清不处理不放过。
⑴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由各项目部、工程承包人的安全检查评比。每年由安全科对各项目部进行一次评比总结。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由公司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好的进行批评。
⑵各项目部每月对所属工程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评比,评比结果上报公司安全科。
⑶建立安全汇报制度:
每月各项目部向公司安全科汇报一次安全工作,每季度安全科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并作出书面报告。
5、安全事故处理及措施:
⑴对工地施工中有不安全因素、隐患安全科要书面通知工地,责令其整改。整改措施不得力未排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科责令停工整改。整改仍未达到要求而继续施工,安全科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工程承包人进行元经济罚款。
⑵对违犯劳动纪律的职工,造成伤残的医药费及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⑶对故意违犯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而作业的职工所造成的事故的经济责任由造事者承担。构成犯罪的由有关法律部门追查其刑事责任。
⑷凡工地造成不安全因素而发生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项目部、工程承包人承担。
⑸重大伤亡事故:
①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负责人或在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于项目部,项目部要立即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要在24小时内报有关部门。
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蓄意破坏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的前提,质量是企业的命脉,为了更好地把安全生产、质量和产量搞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企业收入,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各班组人员当班时不准喝酒,违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要负全部责任。
二、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采石工人上山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违者每次罚款
100元,造成后果的班表和当事人承担责任。
三、破碎班表必须带领班组成员,包括(翻斗车司机,铲车司机,勾车司机)保证安全,抓
好质量,如因失职而生产不合格石料,视情节给予班表和当事人处罚。
四、各班长必须尽职尽责,领导班组成员保养维护好机器设备,如失职或操作错误造成设备
损坏而影响生产的,对班表和操作者给予罚款。
五、全体员工爱厂如家,如故意破坏设备及使用工具或偷盗者,除给予重罚外,情节严重的
要开除追究法律责任。
六、当班人员不准睡觉,不得远离生产现场,一经发现处以50-100罚款。
七、生产班长必须投放好电容柜,熟练使用电容的投放量,不得有漏投现象,以免造成无功
电费增高。
八、生产期间不准有开空车现象,铲车,翻斗车,勾机在不工作时熄火停车,如有违反给予
罚款。
九、如有辞职不干者,必须提前十五天向场方提出申请,场方安排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场,
如有违反者,场方将不予结算剩余工资。
十、为了生产安全顺利进行,遵守长班时间,禁止迟到早退,有事提前请假,保质保量地完
成生产任务,望广大人员认真遵守上述规定。
石场场部
2014.03.01
第五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义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的规矩。没有健全而严格执行的规章制度,企业是管不好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则是企业规章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活动顺利进行的手段。同时,没有健全和严格执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的安全
生产也是搞不好的。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要通过规章制度去体现。通过实现规章制度,可以有条不紊地组织生产;可以从制度上促进广大劳动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真正做到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同时,劳动者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生产作业,可以把安全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紧密联系起来,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三个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制度,包括安全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报告、各类事故管理、特殊区域内施工审批制度、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安全值日制度、安全生产竞赛办法、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劳动安全卫生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审查验收管理等。
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电气安全技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锅炉安全技术、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建筑安全培训施工安全技术、消防管理、危险场所的安全技术管理、容器内作业、高空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作业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工业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尘毒监测、防尘防毒措施、防尘防毒设备的维护管理、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统计报告、防暑降温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鉴于安全寓于生产之中,企业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从不同的角度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担负责任,每个人尽责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成效。同样,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又必须对安全生产担负责任,每个人尽责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是中心内容,是企业岗位责任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各级负责生产和经营的人员,在完成生产或经营任务的同时,对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负有重要的责任。二是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对自己业务范围内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负有相应的责任。三是所有工人对自己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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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章程规章制度-企业文化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规章制度制定程序
第二篇: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所引起的争议
第三篇: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
第四篇: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第五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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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规章制度制定程序
抬头
xxxxxxxxx有限公司(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91exam.org)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操作规程内部文件
规章制度制订程序【2014】001号
第一章总 括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规章制度制订程序,使之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能,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制定涉及到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关系的规章制度时,如员工福利待遇、员工奖惩、休假、考勤制度、员工守则等。
第三条、执行本制度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企业制定重大规章制度程序的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仅限于在公司最高管理层及人力资源部门内部公开。
第二章分 述
第五条、公司在制定《员工福利待遇》、《员工奖惩》、《休假》、《考勤制度》、《员工守则》等涉及到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关系的规章制度时,应将前述各项《规章制度》的草案内容公示于公司公示板。
第六条、在公司公示板,应显示如下内容(附件1《公司规章制度草案征询意见书》示例):
一、题目:公司规章制度草案征询意见书
二、正文:
1、征询意见书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员工对公司即将出台的《规章制度草案》的意见,任何员工均有对本《意见书》所涉及到的《规章制度草案》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自《意见书》发布/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员工均可向公司总经理递交,对《规章制度草案》不同意见的书面材料,并在书面材料上亲笔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日期。
发表不同意见的员工只能:
1)向公司总经理递交
2)三日内
3)必须是书面材料
4)亲自署名及日期
未全部做到前述四点的员工,不视为其向公司提出了对《规章制度草案》的不同意见,亦既表示其同意了公司草拟的《规章制度草案》。
对于已发表了不同意见的员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人员会代表公司与其充分协商、沟通,以期最终制订出员工与公司均满意的《规章制度》。
页脚联系方式什么的
抬头
2、《规章制度草案》内容
三、落款及日期
1、落款: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注:张贴于公司公示板上时,须加盖公司公章)
2、日期:发布/发出日期
第七条、当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草案征询意见书》无异议时,或虽有异议但经协商、沟通后,已达成一致,公司应以公司公示板张贴的方式向全体员工告知《规章制度》。
告知内容(附件2《公司规章制度公告》示例):
一、题目:公司规章制度公告
二、正文:
1、《公司规章制度公告》说明
经公司与员工协商,双方对《规章制度草案》达成一致,现将《规章制度》正式文本向全体员工公布。
2、《公司规章制度》内容
三、落款及日期
1、落款: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注:张贴于公司公示板上时,须加盖公司公章)
2、日期:发布/发出日期
第八条、在《公司规章制度》已经发布后入职的员工,应向其公示所有《公司规章制度》,并让其签署《已阅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回执表》。
第九条、本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xxxxxxxxxxx有限公司(盖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页脚联系方式什么的
第二篇: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所引起的争议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所引起的争议
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不仅仅是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特色,而是世界范围内企业管理的一个趋势。职工如何参与企业管理,在哪些事项上,以什么形式和途径参与,我国的相关法律都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工会法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草案曾经规定:“规章制度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者通过平等协商作出规定。”这样规定曾经引起较大的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是用人单位的“单决权”。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只要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就可以了,规定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果意见不统一,势必造成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久拖不决,用人单位的管理将无所事从。这样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实践中无法操作。另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制度规章制度应当有劳动者参与,从国外的情况看,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很多都是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决定的内容,属于“共决权”。我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企业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最后,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本法规定是针对所有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强调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并不影响国有企业继续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平等协商的内容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如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
具体制定程序
根据本条的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所以,这个程序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企业建立了工会的,与企业工会协商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这种程序,可以说是“先民主,后集中”。
第三篇: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对单位的全体人员都具有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该遵守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的一种内部“立法”行为,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重大权利,用以体现和贯彻企业的管理意志。但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制定。企业如何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维护经营秩序的作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企业职工民主参与
现代企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的,它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而且,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但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不能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为职工代表大会仅存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我国《公司法》只对国有股参股的公司要求有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股东、监事,而对非国有股参股的公司却没有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通过以下程序:
(一)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企业在采取上述方式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大会、工会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制度的证据。
二、规章制度的公示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和本企业行政的各个组成部分,所以它必须为企业的所有成员所知悉。《劳动合同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目前,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仅将劳动规章制度写在员工手册里就作为正式公布,这是不妥当的,此种方式仅是使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为员工所知晓,而不是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正式公布。企业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以下方法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一)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
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二)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三)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四)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政策的执行,因此各国立法都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在我国,因为不能将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作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报送备案就显得更为重要。报送备案的环节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过程_叶t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此保障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保护全体职工的利益。但是,企业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生效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企业规章制度时,如果证明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如果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规章制度提供审查和备案服务,建议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后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
第四篇: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保证行政法规质量,根据宪法、立法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制定行政法规,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第四条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规,称“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第五条行政法规应当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
行政法规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章、节、条、款、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二章 立项
第六条国务院于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的立法工作计划。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于每年年初编制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第八条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对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汇总研究,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
(二)有关的改革实践经验基本成熟;
(三)所要解决的问题属于国务院职权范围并需要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第九条对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承担起草任务的部门应当抓紧工作,按照要求上报国务院。
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执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三章 起草
第十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
第十一条起草行政法规,除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并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体现改革精神,科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转变;
(二)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能规定由一个行政机关承担,简化行政管理手续;
(三)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
(四)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起草行政法规,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十三条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应当就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规定,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行政法规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十四条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应当对涉及有关管理体制、方针政策等需要国务院决策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第十五条起草部门向国务院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该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
第十六条起草部门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时,应当一并报送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
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对立法的必要性,确立的主要制度,各方面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意见的情况等作出说明。有关材料主要包括国内外的有关立法资料、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
第四章 审查
第十七条报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是否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是否与有关行政法规协调、衔接;
(四)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见;
(五)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十八条行政法规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
(一)制定行政法规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
(二)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门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的;
(三)上报送审稿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
第十九条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或者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发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反馈的书面意见,应当加盖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办公厅(室)印章。
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就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研究论证。
第二十二条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制度、方针政策、管理体制、权限分工等有不同意见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进行协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将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及国务院法制机构的意见报国务院决定。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与起草部门协商后,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行政法规草案和对草案的说明。
第二十五条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出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的建议;对调整范围单一、各方面意见一致或者依据法律制定的配套行政法规草案,可以采取传批方式,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直接提请国务院审批。
第五章 决定与公布
第二十六条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行政法规草案时,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起草部门作说明。
第二十七条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对行政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签署公布行政法规的国务院令载明该行政法规的施行日期。
第二十八条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汇编出版行政法规的国家正式版本。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十九条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条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章 行政法规解释
第三十一条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国务院解释。
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拟订行政法规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公布或者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
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行政法规解释要求。
第三十三条对属于行政工作中具体应用行政法规的问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法制机构请求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研究答复;其中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答复。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拟订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修改行政法规的程序,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行政法规修改后,应当及时公布新的行政法规文本。
第三十六条行政法规的外文正式译本和民族语言文本,由国务院法制机构审定。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4月21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五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来源: 作者: 日期:2014-10-30 我来说两句(0条)
【制定程序】
司法解释规定,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民主程序”究竟该如何操作,法律法规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出草案
依据用人单位的管理、发展需要,着重考量在哪些方面需要予以规范,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可以组织有关人员或部门共同起草,必要情况下,应聘请专业人士协助起草。
2、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修改
3、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
如果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如设立意见箱,在制定规章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能充分体现在规章的制定过程、文本内容中。
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大会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的证据,如在集体讨论、审议时要求职工参与并签名,保存建议信、意见书原件等。
4、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根据广东省劳动厅发布的《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用人单位制定和修订劳动规章制度,在审议通过后,应当在15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给予回复,若三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劳动规章制度即行生效。
劳动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本文前节【生效要件】中所述的三个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的效力。但是,在遇到劳动 纠纷需要适用劳动规章制度时,如果要同时证明规章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则有着较强的证明效力。有些仲裁 员、法官,甚至抛却三个要件,而迳行发问用人单位是否有报送劳动部门审查、备案的证明。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定后立即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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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章程-章程规章制度-企业文化
工商联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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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篇:巴州工商联金色时代广场商会章程
第二篇:南宁市工商联(总商会)钦州商会章程(草案)1 (1)
第三篇:丛台区工商联光明农贸市场商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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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巴州工商联金色时代广场商会章程
巴州工商联金色时代广场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巴州工商联金色时代广场商会是巴州工商联的下属的金色时代广场商业会员组织。
第二条 本商会遵照《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商业行业的有关法规开展活动,接受巴州工商联的领导,履行自主决策、自理会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筹经费的职责。
第三条 本会宗旨: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遵循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团结巴州商业市场的同仁,代表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愿望,推崇重信用、讲规则、共发展的精神理念,为规范和发展金色时代广场,振兴巴州商业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引导教育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做到爱国、敬业、守法、诚信,规范行业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二)、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参政议政。
(三)、为会员提供经济、技术、信息、生产、管理、融资、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团结全州商业行业同仁,谋求共同繁荣。
(四)、组织会员参观、考察或举办各类展销会、交易会等活动,加强联谊,广交朋友,增进会员间的友谊与合作。
(五)、对商业行业现状进行调研分析,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共谋商业发展大计。
(六)、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困难、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 1
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节纠纷,帮助会员排忧解难。
(七)、增进与区内外、海外同行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相互的经验、技术交流与合作。
(八)、教育会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组织会员参加本会和工商联开展的各项活动。
(九)、承办政府或巴州工商联委托交办的事项。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本会会员由企业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组成。
(一)、企业会员包括以商业经营为主的企业单位,本会企业会员应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商德商风好,诚信经商、讲信誉、重信义的企业。
(二)、团体会员包括商业行业中的社会团体和研究机构。
(三)、个人会员包括企业的经营者和投资者,具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行业专业人员以及与本会有联系的社会各界人士。
第六条 本会实行入会资格审查制度,凡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自愿交纳会费的企业、团体和个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会员推荐,商会对申请者进行资质审查,符合条件并经会长会议审批后,方可成为本会会员。
经常委会批准,可以聘请关心和支持商业行业发展的知名人士为本会会员或授予名誉职务。
本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并同时允许会员参加其他行业组织。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
(三)、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商贸信息、简报等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五)、有提请本会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并协助本会办好本组织的商品交易、贸易洽谈和其他本会委托的事项。
(三)、按时交纳会费。
(四)、按时提供本会需要的各种资料。
第九条 本会会员违反本会章程,教育无效的或受到国家法律制裁的,经常委会讨论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一年无故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章 组织
第十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大会或委员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委员;
(二)、审议和批准执委会报告;
(三)、审议和批准本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五)、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工作任务和重事项。
(六)、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和本会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执行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执委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过半数选举和更换。执委每届任期两年,执行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五条 执行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
(二)、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制定本会的工作计划,并审查各项工作执行情况。
(四)、制定本会年度预算、决算方案。
(五)、其他需要执委决定的事项或本会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十六条 本会设常务委员会。常委由执行委员会成员超过60%票数选举产生、更换。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行使执行委员会职权。常务委员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七条 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副会长人选必须报巴州工商联批准,由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秘书长由会长提名,会长会议通过后聘任,并报巴州工商联备案。
第十八条 会长主持会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在会长、副会长的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九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资助和捐赠;
(三)、有偿服务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经费的使用
(一)、为实现本会宗旨而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举办的各项活动支出;
(二)、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召开的商贸洽谈、信息交流及新闻发布会等费用;
(三)、办会及本会外事活动的费用;
(四)、其它正当支出。
第二十一条经费开支要建帐立册和审批制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常务理事会的审查监督。经费收支情况每年须报巴州工商联(商会)备案。
第五章 本会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会员大会决定解散;
(二)、本会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撤消;
第二十三条 本会解散时,在解散前要依法成立清算组对本会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按合理比例清偿债务或返还给各会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有抵触或按法律、法规要求未规定的其他事项,按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本会理事会。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巴州工商联(商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篇:南宁市工商联(总商会)钦州商会章程(草案)1 (1)
2、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各项议案。
3、选举产生理事会,审议本会的经费收支情况。
4、选举和罢免理事。
5、决定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但延期换届(请关注wWW.91exam.org)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和领导机构,在闭会期间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具体工作计划安排。
2、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4、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5、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6、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7、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8、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9、依章程规定批准吸收、除名会员。
10、必要时根据需要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1、3、6、7、8、9、10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会议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会员大会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的主要职责:
1、主要向会员大会负责。
2、对理事会确定的重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检查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分类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的落实情况。
4、监督和检查本会财务运行情况。
5、对本会的资产、社会捐赠、资助和会费收支等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从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本会所涉及的工商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3、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6、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每届为三年。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需改选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任期三年。会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2、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4、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本会副会长和各部门职责:
本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领导分管部门认真执行会长办公会议精神,抓好日常各项工作。
第三十一条本会设立名誉会长、顾问。名誉会长、顾问由会员大会决定产生,人数不限。
第三十二条名誉会长、顾问的职责是:协调关系、宏观策划和指导,为本会的壮大和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运筹帷幄。
第三十三条未经本会批准或授权,本会成员外出的活动不代表本会,一律视为个人行为。
如对本会造成名誉损害,本会将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
第五章会费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四条本会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收入。
2、有偿服务收入。
3、捐赠收入。
4 、利息收入。
5、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会费的收取 ,为保证本会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本会需要收取一定会费。会费三年收取一次,会员900元,理事8000元,常务理事2万元,副会长5万元,常务副会长6万元,会长10万元。会员单位和会员自愿超额交纳会费或赞助的不设限,并张榜公布。
第三十六条会费使用:会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会费主要使用范围:
1、本会开展各项活动的必要开支。
2、本会常设机构办公场所的租金、水电费。
3、本会常设机构工作人员的新酬。
4、本会常设机构办公及相关费用。
5、编印信息资料所需要费用和订购有关资料等开支。
6、本会常设机构工作人员差旅费。
7、本会常设机构的通讯费。
8、上缴上级主管单位的团体会费。
9、其它必要开支。
第三十七条 会费管理: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详见《商会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1、本会银行帐户设在南宁市工商联(总商会),由工商联(总商会)代管。
2、本会会费开支遵循由会长一支笔审批,日常开支由常设机构各部门列单报秘书长审核,会长审批。
3、本会设会计1名(由会长或副会长单位会计兼任),设出纳1名,由常设机构工作人员兼任。会计和出纳离任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4、本会会费收支必须确保公正、公开、公平,接受本会会员和理事会的监督。各项收
入和开支每季度由监事和副会长单位轮流派出的会计人员审计后以传真的方式向会员公布;每年由监事和副会长单位轮流派出的会计人员审计后以传真的方式向会员公布;每三年由监事和副会长单位轮流派出的会计人员审计后以书面报告向会员大会报告并审议。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经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一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机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本会经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本会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篇:丛台区工商联光明农贸市场商会章程
丛台区工商联光明农贸市场商会章程
发布人:丛台区工商联发布时间:2014-5-28 9:42:0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市场行业行为,提高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发挥农贸市场商会的作用,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经全体会员讨论,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贸市场商会是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是农贸市场商会的自律性组织。
第三条:农贸市场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提高市场自身的知名度和社会的认可度,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农贸市场商会接受丛台区工商联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在光明农贸市场、等市场内从事商品交易的个体工商户,承认本会章程,经审查批准,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
1、享有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2、享有向商会提出维护合法权益的要求;
3、参加商会组织的学习、培训及研究和经验交流等活动;
4、有权使用商会发行和发布的市场信息和资料;
5、有权向商会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要求出具法律意见及审查、修改合同和规章制度等;
6、对商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7、有退出商会的自由。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商会章程,执行商会决议;
3、遵守市场商会的规范和准则;
4、接受商会的指导、监督,完成商会委托的工作;
5、按商会规定向商会缴纳会费;
6、履行商会规定的义务;
7、自觉维护商会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第三章商会业务范围
第八条: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部门有关市场的规范和准则,帮助个体工商户拓宽经营范围,转变经营理念,走规模化发展道路,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九条:组织协调会员之间的合作关系,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制止市场内的不正当竞争,协调市场与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
第十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兴办市场公益事业。
第十一条:组织会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会员市场竞争力。
第十二条:编辑发行会讯,传达政策,介绍先进经验,收集和发布市场信息。
第四章商会职责
第十三条:商会履行下列职责
1、支持会员公平竞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2、处理对会员的投诉;
3、调解会员之间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4、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
5、兴办市场福利事业;
6、制定并监督实施会员奖惩办法;
7、对模范履行会员义务并在市场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会员予以奖励,对违反市场规范和准则的会员给予处分。
第五章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商会半数以上会员提议可提前举行;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修改商会章程,监督商会章程的实施;
2、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听取和审议本会会长的工作报告;
4、选举、罢免本会会长、副会长;
5、审议通过商会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第六章执行机构
第十六条:商会设立执行机构,执行机构为秘书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具体负责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商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为商会常设执行机构。
第十七条:商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商会设秘书长1名,由会长在副会长当中提名产生;商会外聘法律顾问1名,由会长提名产生。
第十八条:秘书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负责召集会员代表大会,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会长主持会员代表大会和召集、主持秘书处会议;
2、负责检查秘书处形成决议的实施情况;
3、聘任或解聘商会法律顾问,决定其报酬事项;
4、提名解聘秘书长职务。
第七章经费
第二十条:商会经费来源包括:
1、会费;
2、社会捐赠;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会员必须履行缴纳会费的义务,具体收缴会费的标准和收缴方式由会员代表大会确定。 第二十二条:会费应主要用于:
1、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以及工作会议、业务研讨会、表彰大会、交流活动等;
2、商会法律顾问费;
3、商会执行机构的各项支出;
4、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会员奖惩工作;
5、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培训;
6、举办会员福利事业;
7、其他必要的支出。
第八章终止程序
第二十三条:本商会因故必须终止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1、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
2、对本会现有财产、债权、债务依法进行清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本会终止决议,财务及债权债务清理等文件和资料,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商会。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商会执行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修改,必要时,由商会1/3以上会员提议,会员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通过,可对本章程作补充性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二00四年九月日起实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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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精选多篇)-章程规章制度-企业文化
生产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第一篇:生产管理制度意见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意见征求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加强安全教育、严格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提高项目部全体成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全面实现项目工程安全、优质和高效完成的目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遵照《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办法。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总目标,安全“零”事故的前提下,保证项目工程进度,现制定德商高速公路范县段tj-4标《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附件》。确定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积极履行《安全管理办法》中的义务。如发现有违反《办法》中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罚。
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德商高速公路tj-4标
第二篇: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一)上岗操作人员,一律要穿好厂服,正确配戴厂证和防护用品,才能上岗操作。不准赤膊、赤脚、散发、穿拖鞋上岗。
(二)不准在车间进食或吸烟。
(三)工作时不能离岗串岗,不准在岗位睡觉、躺卧及聚众玩耍,不准看杂志、书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各生产车间和设备、工具工作台、地面及周围道路、排水沟等,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不能随意乱丢杂物。
(五)通风除尘装置要定期清理,下班时车间要进行大清扫,清扫的垃圾和废纸必须放到指定地方进行处理。注意公共卫生,使厂容厂貌保持美观整洁。
(六)下班后要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服要勤洗勤换,加强营养,保证精力充沛,身体健康,更好地做好工作。
(七)对违反本制度或因此而发生事故的人员,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八)遵纪守法,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仪容仪貌,礼貌待人,做一个文明职工。
第三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xxx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
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第十四条 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第十七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并有一定的防护设施。
电信线路
第十八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一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三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
第二十四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xxxx公司
x年x月x日
第四篇: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本厂的有序发展,员工有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1.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本厂有关的打(刷)卡规定。员工如需提前下班或外出的,应征求主管部门同意并签名的通行证明出厂,违反将按早退及旷工处理。
2. 员工午休时(包括其它非工作时间内)不准在车间休息、逗留,违反对其进行警示、罚款。
3.厂内各部门下班后应当关好门窗,关好水电,清除不安全因素。
4.维持厂内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发现打架,闹事,赌博等违法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汇报有关部门,将对其处50—500元罚款。严重者送交法办。
5.严格执行本厂《考勤制度》《行政制度》及其它工位等有关规章制度,不得代人打上、下班卡,违反者将两人都按旷工一天处罚。
6.车间员工上班期间拒绝私事探访。
7.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安排,凡无故不服从主管安排,不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或推诿不办、消极怠工者,除责令停职检查外,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罚款200元,超过三次将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员工将扣除50%工资,如给工厂造成损失的还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8.员工辞工期不得消极怠工及不服从安排,否则扣除50%工资
9.员工不得在车间吸烟,违者每次罚款50元。如因吸烟而引起重大事故者除需赔偿公司损失外还需负刑事责任。不得在上班时间玩手机,如发现玩手机及戴耳机听mp3将给予该员工每次20元的处罚。
10.如发现员工有盗窃工厂财物(如工具、模具原材料等)或其它员工的物品等无条件开除不计算工资,严重者送交公安局处理。
11.办公室人员上班期间应努力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打私人电话,不闲聊,恪尽职守。
12.员工上班需按照工厂统一上班时间提前5分钟上班,不得提前下班或者提前在卡钟旁等候打卡,如主管有口头需要安排延迟几分钟则要绝对服从。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13.严禁参与及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如经发现有此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500元,严重者送交公安局法办。
14.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
15.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 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 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 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 均属刑事犯罪, 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16.各车间组长及主管在日常工作中应随时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处理违反安全生产的情况,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通告等处理。
17.凡一个月无请假、无旷工、无迟到早退、无违反以上条例及其它各项制度者将有勤工奖50元/月。
18.不得请假,如病假需持有医院的证明,请假由部主管批准,请假3天或3天以上需由经理或老板批准,请假一天之内可享有另外两天的休假工资,但当天工资是不计算,无全勤奖;请假超过一天不享有另外两天的休假工资,也无全勤奖。
19.看机人员在上班时间不能打瞌睡、玩手机、听mp3等,要尊守安全操作规定。 厂部示
第五篇:生产管理制度
新智皮具有限公司
生产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请收藏好范文 网WwW.91exam.org)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三、清洁卫生制度
1. 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 每天下班后有清洁工打扫卫生,每月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保养、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 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 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卫生间须每天用水清洗。
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 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必须正确佩带厂牌;
2. 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完成当天管理下达的工作任务;
3. 因为本公司薪资是保底计件,管理安排工序时要合理,不能带有私人情感,而让员工心中有不满情绪,同时也要监督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态度,不可让有浑水摸鱼思想的员工留在公司;
4. 上班时,各组收发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员工作业时,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6. 任何裁片不容许堆放在地上,整齐叠放在左右两边台面上,生产中发现不良裁片不能随意丢弃,应该统一交收发换料;
7.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8. 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9. 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10. 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1. 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2. 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3. 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4. 本公司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新智皮具有限公司行政部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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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制度(精选多篇)-章程规章制度-企业文化
报销制度(精选多篇)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报销制度第二篇:报销制度第三篇:报销制度第四篇:费用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第五篇: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范本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第一篇:报销制度费 用 报 销 制 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的审批权限
公司员工因工出差预借差旅费,应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借款事由及行程,由部门经理审签后,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
二、报销单据的填写
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为了分清责任,不同人员支出的不同的业务费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任何经费的报销必须由两人以上的签字,即经办人、审批人等。
三、支出相关部门的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批。具有审批权限的人员,不得签涉及自己的费用,其费用由同级人员审核,再交由上级主管负责复审。
▲差旅费:于返回的3天内报销,超过规定时间期限仍未报账,每天罚20元,票据不全或涂改的每次罚100元。出差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报销,单人出差,有到达不同地点、不同事由的须分别填制报销单,合并一起报销。集体出差者,同去同回,谁借款,谁报销。非同去同回的,各自分别报销。出差人员可以按照出差的时间顺序列一份出差明细单,以方便各部门经理对差旅费的审核。
▲住宿费:一般人员出差,单人按60元/天标准执行;两人共同出差按45元/天/人标准执行,三人共同出差按40元/天/人标准执行,超出者,多出费用由个人承担。
▲出差伙食补助:以实际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补助标准为20元/人,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出差的,报销补助费时应合在一起,以避免重复报销。
▲业务费用:一般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请客送礼,确因需要请客送礼,应先申请,后执行,并把握票。各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背面签字,若两人或两人以上同去,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的签字,此外,在背面须注明时间及招持客户的名称。
▲交通费:长途交通费按有效(打印有始发地、终到地、发车时间、车次)票面金额核报,火车夜间行驶达到6小时的可核报硬卧车票费。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乘坐火车软卧及飞机。出差人员在外地因地形不熟等工作需要,需要打车的,原则上是实报实销,但在发票须注明日期,起始地点,原因,如果定额发票与实际金额不符的,还应注明实报金额。员工在市内因工作需要可核报出租车票,出租车票需注明上车地、终到地、乘车日期时间,里程等相关内容。
安徽三奇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篇:报销制度公司财务费用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结合公司的具体实际,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特制定本报销制度。员工报销时应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审批管理制度
每周二定为费用报销日,每月的最后一个周五不汇款。在报销流程前,所有单据未齐备的,必须补齐手续后方可进入报销流程。
报销以“周”为单位,并附相关凭证,不得几周凭证粘于一起,否则财务部将予以退单处理。当月发生的费用应尽量在当月报销,最晚不得超过发生月份月底,如逾期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否则财务部将不予报销。
财务复核结果视情况做下列处置:
① 退回报销单(注明退回原因)。
② 剔除部分不合格、不合理、说明不全之金额后付款(附剔除原因)。
③ 要求报销人员补充说明或补必要单证。
④ 交出纳付(汇)款。
签名的规定:
所有负责人和经办人在任何凭单上签字,表示对该凭单所载事项以及金额完全同意,并已尽到诚实申报或认真审核之责。
报销发票粘贴的规定:
报销人应将发票及相关附件分类逐张整齐地粘贴在报销单背面(左上角处),完整规范地填写相应的报销单。具体要求为:
①费用报销单:按事类逐项逐件填写内容摘要,写清大小写金额,所附单据附件张数,有借款记录需要在报销时冲账的应注明借款人姓名、金额及时间。
②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以及非行政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第三篇:报销制度公司日常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条 请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一) 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及日常费用支出须经陈总签字批准。
(二)各部门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负责该项工程领导初审签字,再交由陈总签字,才能汇总交财务审批。
第二条 请款审批手续
(一) 请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领导初审签字。
(二) 请款人员执“借款单”到陈总处审批。
(三)请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 请款人员请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借款必须在返回之日起3天内报销。
第三条 报销管理程序
(一)请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陈总批准后到财务部报账。
(三)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发现谎报、多报、重复报等,一律辞退。
(四)请款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还应附验收单。
第四条 关于对账时间的规定
(一) 每周二为对账时间,遇节假日不顺延。过期未对账的当周不再对账。
(二) 签字后的对账单交由会计备份,再根据公司回款情况予以付款。
第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篇:费用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费用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三、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借支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辅助材料费、办公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3—5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借款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员工在财务部有借款余额或上次借款尚未归还或核销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允许再次借款;费用报销时,应先归还借款,当年12月31前的借款尚未核销的,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从工资或奖金中扣回。
第二条:借支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条:报销的要求
一、发票的基本要求
② 票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且发票背面或单据背面必须有经办人签名。
②发票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字迹清楚。发现发票有误,应当退回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③ 票用胶水分类、整齐地粘贴在报销粘贴单上,防止原始凭证在传递过程中丢失。
④ 票抬头与公司名称应一致,并具有规定印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等)。 ⑤ 财务部门有权拒收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应当扣留虚假票据,并及时通报相关责任人。
二、报销凭证的填写要求
①必须按费用报销单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②报销事项的内容、用途说明必须清晰准确,并注明费用归属(属于哪个单位或项目,便于分类核算或转账),必要时附清单详细说明,另报销业务招待费(如送红包,购烟,好处费之类)需事先征得单位经理的批准,否则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将自行承担费用,如无法取得发票,经办人应填写招待费事项证明单,并归属哪个工程项目,签字证明后交单位经理审核后交财务部方能取得报销款。
③凡是费用需要在公司和各单位之间分摊或工程项目之间分摊的,报销人应该根据原始凭证抬头与费用归属关系,分别归集后,填写相应的报销凭证,确不能归集应给予适当分配比例。
④施工或生产过程中需要的辅助材料,需事先按实际需要情况报告项目负责人并递交《材料申请单》交采购部核实后统一购买,特殊情况可自行先垫资购买,但自行购买无报告无申请单的,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购买后的材料申请单应留底一份财务部,以便核实。(请继续关注好 范文网wWw.91exam.org)
⑤原则上不允许报销项目负责人与工人的就餐费用,需经得总经理批准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⑥报销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不得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墨水笔填写。
⑦财务在审核时按相关制度规定有权去除不符合要求的票据(如白条、不符合要求的发票等),可以核小报销金额;但审核金额超过原报销金额时,应退回经办人重填或按申报金额报销。
⑧费用报销单分差旅费报销单、招待费用报销单和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填差旅费报销单,其他所有费用填费用报销单;
三、其他报销附件要求
①除发票外,其他附件、报表必须合法、合规,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审批,业务招待费的报销报销人对应说明的事项根据管理需要要求填写费用说明清单,但费用说明清单不做为原始入帐凭证。
②差旅费报销除当天往返等特殊情况外应当附出差审批单,汽车费用报销应当附派车单。
四、报销的时效要求
①当月费用必须当月25日前报销处理完毕。
②当年费用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报销处理完毕。部分费用的发票如当年无法取得,只能在次年1月取得的,应在1月取得时立即办理报销;财务部门如果账务处理允许,应进入当年费用。
③申请先由公司预付支票的,经办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拿回相应发票按此报销流程办理签字核销手续,否则视同个人借款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报销审批付款流程
一、经办人:根据本单位实际业务需要,在费用事项发生后,按照报销流程管理要求分类粘贴原始凭证,
填写报销单,交部门负责任审核。经办人对其发生费用的真实、合理、合法、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假公济私。
二、部门负责人:按管理及责任权限对本部门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审核并签字,对费用是否符
合部门计划、预算承担责任;部门负责人可以根据事项、金额的重要性,让部门业务主管先行审核签字,并落实责任。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三、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主办会计)对报销凭证的相关内容,根据财务制度要求、
标准进行审核;并复核报销的金额、是否有备用金或其他借款,是否从报销款中扣回相关借款;根据本单位的各项具体管理制度对票据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审核签字,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四、单位经理、公司总经理:对授权范围内所有费用予以审批,并对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承担责任;对
审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经理、总经理的费用,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交由董事长审批。
五、董事长公司相关规定或授权,对费用具有最终审批权,并以法人代表身份对所有费用的真实、合理、
合法合规性承担责任。董事长的费用由财务负责人审核。
六、出纳:审核报销单是否完成上述签字流程,是否本人签字,对审批签字手续不全的坚决予以退回。对
报销金额再次复核,复核金额(付款金额)只能小于等于报销人申报金额,对复核金额大于申报金额的,予以退回给经办人重新办理(或按申报金额办理)。报销费用冲抵借款的部份,出纳应开具收据;收回多余的现金,收据中的一联应作为凭证附件。
第五条: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第六条 代办及其它
一、若员工为本单位其他职员代为办理报销或借款手续,报销人应填被代办人,并按被代办人的职别进行
审批,同时在报销单上注明由代办人代办。员工借款在领款时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字确认领款。
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范本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范本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财务管理规定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2、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3、各项借款金额超过1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4、借款销账规定:(1) 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5、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一、借款流程
1、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2、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3、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二、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三、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2、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3、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4、报销3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四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差旅费报销流程
1. 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 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 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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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材厂设备综合管理处罚条例-章程规章制度-企业文化
棒材厂设备综合管理处罚条例
棒材厂设备综合管理处罚条例
第1章 总 则
第1条 为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促进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第2章 通 则
第2条 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处罚50~200元;
第3条 工作中相互推诿影响生产或其它工作正常开展,处罚责任单位(人)50~500元。
第4条 由于操作、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过失导致设备、备件、材料、工具等损坏,处罚50~200元,并按比例承担部分经济损失。
第5条 各作业区对设备能源科、点检站下达的工作计划拒不执行或在实施中擅自更改和压缩项目内容,处罚50~200元。
第6条 设备能源科、点检站未按时完成厂部下达的工作任务,处罚50~200元。
第7条 各单位反映问题或提意见原则上采取逐级反映,对无理取闹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处罚本人及直接管理人员50~200元。
第8条 未能及时上交各类总结、计划及书面说明,处罚相关人员50~100元。
第9条 设备例会上,机电设备维护作业区、核心设备维护组、生产准备作业区、点检站、设备能源科对设备存在的问题不反映,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处理的建议,不将例会内容向班组成员传达,处罚50~200元。
第10条 未按要求完成厂部会议布置的工作,处罚50~200元。
第11条 设备例会迟到处罚20元/次,缺席50元/次。
第12条 违反设备专项制度规定(如:主电室、油库出入制度等),处罚100元。
第3章 运 行
第13条 在设备检修维护过程中,因人为过失导致影响生产、检修工期延误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处罚责任人50~100 元,并按比例承担部分经济损失。
第14条 不认真进行现场巡视,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罚50~100元。
第15条 对当班不能处理的问题不及时反映,延误故障处理的,处罚50~100元。
第16条 不认真做好班中运行及故障记录,反映问题不真实,处罚50~100元。
第17条 工作粗心大意,不按设备维护规程进行维护,检查和处理问题不及时,导致故障扩大,处罚100元。属区域专责的加倍处罚。
第18条 对班中存在的故障及已处理故障不交班,影响其他班组对设备状况了解,对临时处理的故障及未处理完故障不交班或交班不清楚影响其他班组对故障的处理,处罚50~100元。
第19条 对当班有能力处理的故障,找借口推诿而延误了故障处理,处罚100~200元。
第20条 在当班生产中,没有利用生产间隙和停产时间对有能力处理的故障进行处理(包括当班出现的故障及以往交班但未处理的故障),处罚50~200元。
第21条 不按设备规程要求进行正常维护,造成设备损耗加大或损坏,或有能力但不作为,使设备故障未能及时处理,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第22条 生产班对检修单位(班)的抢修工作需要配合而未予配合,处罚50~500元。
第23条 对班中出现暂不影响生产但若不及时处理将酿成大问题的故障不予处理,处罚50~200元。
第24条 对白班休息时间内,根据生产及设备运转要求,必须完成的部分工作拒不承担,处罚50~200元。
第25条 各作业区未按要求做好设备、主电室、油库、设备检修后场地等清洁卫生,处罚50~100元。
第26条 设备能源科、点检站对班中反映和自身检查中发现的较大设备问题未能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向设备主管汇报的,处罚责任人50~100元。
第4章 检 修
第27条 设备能源科未按要求制定设备大中修计划,处罚50~200元。
第28条 点检站未按要求提出小修计划,处罚50元。
第29条 检修计划与设备故障需修项目不符,造成人力及备件材料浪费的,处罚计划下达人100 元。
第30条 点检站未按要求下达项目自修计划,处罚100元。
第31条 检修实施后,不按点检站要求返回检修计划单,处罚50~100 元。
第32条 设备能源科、点检站未按要求对检修项目进行质量监督把关和组织验收,处罚50~100元。
第33条 设备检修由于质量原因造成返工或影响生产,处罚检修单位100~200元,专责技术员50元。
第34条 在有能力、条件的情况下未对检修及技术整改后设备进行试车,处罚50元;影响生产的处罚100~200元。
第35条 工业炉窑烘炉期间,不按要求做好现场巡视监控,现场出现无人在岗,处罚100元。
第36条 不按烘炉规程及烘炉曲线操作,处罚100元。
第37条 不按要求做好烘炉记录或记录弄虚作假及不按要求进行交接班,处罚100元。
第38条 在有能力、条件的情况下未对检修及技术整改后设备进行试车,处罚50元;影响生产的处罚100~200元。
第5章 生产准备
第39条 因轧装质量问题造成轧机烧轴承处罚100~200元;导致轧辊报废处罚400元。
第40条 因轧装质量问题造成轧机接手位移(轴承打滑)处罚50~200元。
第41条 因轧装质量问题造成轧辊窜动处罚50~200元。
第42条 因轧装质量问题造成轧机压下调整困难处罚50~100元。
第43条 提供给轧钢作业区的轧机应配装的导位盒子出现错装、漏装,处罚50-200 元。
第44条 因轧装质量问题造成轧机其它调整、安装不到位,转动不灵活处罚50~200元。
第45条 孔型车削出现质量问题处罚200元;卡片记录错误,处罚50元。
第46条 孔型样板加工后标识不清或标识错误,处罚50~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200元,
第47条 加工工件因加工质量问题影响备件组装处罚50~100元;导致工件报废,处罚100~200元。
第48条 对轧辊孔型卡片中报废孔型未标识或标识不清,处罚50~100元。
第49条 设备能源科、点检站在对轧钢作业区、机电设备维护作业区、核心设备维护组、生产准备作业区、天车油水作业区配合中遭到异议,经核实后处罚50~200元。
第50条 因图纸不全,影响备件制做加工或计划上报,处罚责任人50~100元。
第51条 对未纳入技术档案的设备(零部件),未能利用检修进行测绘确认并资料建档的,处罚责任人50~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200元。
第52条 因图纸错误造成加工备件报废,处罚责任人100~200元。
第53条 技术档案、资料因外借造成破损处罚责任人50元;丢失处罚责任人100~200元。
第54条 机加工制作不及时而影响工作,处罚50~100元。
第55条 对机架的使用缺乏积极合理的调配,导致生产受到影响,处罚100元。由于未能按量的要求合理地组织加工准备,导致轧辊和导卫缺少而影响生产(外委因素除外),处罚50~200元。
第56条 在全月生产较正常且无轧机装配质量问题,一次性奖励生产准备作业区800元。
第57条 导卫装配参照轧辊相关条例执行。
第6章 设备事故
第58条 违反检修、技术、安全、操作等规程,造成一般设备事故的(热停工2小时以上或损失5千元元以上),处罚200元。造成重大设备事故的(热停工8小时以上或损失2万元以上),处罚800元。
第59条 在设备事故调查中不配合或隐满事实真相, 误导原因查找,处罚100元。
第60条 事故发生后,不按要求制订落实整改或防范措施,处罚50~100元。
第61条 发生较大设备故障和事故,设备能源科、点检站无人到场协调或协助处理问题,处罚50元。
第7章 隐患整改
第62条 各作业区未按要求开展设备安全检查,处罚责任单位50元。
第63条 各作业区对发现的隐患不反映且不采取有效措施,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64条 各作业区对下达的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执行不力,处罚责任单位50~100元。
第65条 对已发现但暂时未能处理的隐患不予监控(无专人负责、无检查记录),处罚50~100元。
第66条 对不能处理的较大设备隐患,应向上级部门反映而未反映的,处罚设备能源科100元。
第8章 修旧利废、节能降耗
第67条 随意报废或丢弃具有修复价值的零部件,处罚责任人50~200元。
第68条 各作业区在生产停顿时间,未按要求对相关设备关停的,处罚责任人100元。
第69条 各单位对照明、风扇等用电设施不按要求关停,长明灯、无人时风扇未关者,处罚50~100元/起。
第70条 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能源无谓损耗,直接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按损失金额10%-40%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损失重大的按公司和处罚棒材厂经济责任制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71条 弄虚作假,私自修改能源计量设施者,处罚200-1000元/起。
第9章 备件材料
第72条 对换下的旧备件未采用修复手段而丢弃,处罚50~200元。
第73条 各作业区未按要求上报材料、备件计划,材料备件计划员漏报计划及自加工备件准备不到位而影响生产,处罚责任单位(人)50~200元。
第74条 材料备件计划员对上报计划久未落实却未予催收而影响生产,处罚责任人50~200元。
第75条 由于计划不合理造成备件、材料积压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
第76条 由于保管不善造成备件、材料丢失、损坏的,处罚责任单位50~100元。
第77条 固定资产管理不善,属责任性损坏或丢失,处罚责任单位(人)100~200元。
第78条 未经同意,私自拆除、丢弃固定资产的,处罚责任单位(人)100~200元。
第79条 第76条、第77条、第78条损失重大的,按比例承担部分经济责任。
第9章 计量器具:
第80条 个人使用的量具因保管、使用不善造成丢失、报废,按量具成本及使用年限进行处罚。1年内按量具成本的 150%赔偿,超过1年未达到3年按量具成本的100%赔偿,超过3年未达到5年按量具成本的80%赔偿,5年以上按量具成本的50%赔偿。
第81条 量具合格证丢失处罚50元/个。
第82条 由于使用混乱(串换使用)造成量具丢失、损坏,按成本100%处罚。
第83条 各作业区未按设备能源科下达的送检通知单要求及时送检,每件量具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84条 生产现场使用不合格量具,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85条 量具损坏、丢失隐瞒不报,由相关部门检查发现者,除按第1条处罚外,每起处罚责任人50元。
第86条 使用已上报丢失的计量器具,处罚责任人50元/起。
第87条 计量员未按上级要求下达本单位计量器具送检计划,处罚计量员100元。
第10章 其 他
第88条 以上被处罚项如对生产影响较大、性质恶劣将加倍从重处罚。
第89条 本处罚条例如与上级处罚发生冲突,则按上级处罚执行。
第90条 对以上被处罚项所涉及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奖励。
第91条 处罚项目由设备能源科按月(每月10日前)向综合科提供,综合科在计算工资时落实到责任班组(人)。
第92条 设备能源科提交方案前,向各被处罚单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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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精选多篇)-章程规章制度-企业文化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第一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稳定优质供应商关系,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地区采购业务
3.内容
3.1 公司所有采购物资均要执行现有的《采购业务流程》,星期日应急采购除外;
3.2 采购人员现场采购有责任继续议价、有现场采购选择权,但所购物资性价比不得差于询价物资,否则采购人员将承担责任;
3.3 采购人员在采购物品时应该问清该物品的开票名称、供应商名称、所开发票的形式(增票、普票),做到入库时信息准确、便于入账;
3.4 采购人员采购材料必须当日入库,保管员必须当日入erp账;
3.5 采购人员要树立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则,尽量索要增值税发票;
3.6 采购业务实行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避免扯皮;
3.7 对于月结的供应商,原则上要求其每月25号左右开出发票,经手人在接到发票后,必须在2日内入账,履行报销手续,不得逾期不报,影响公司形象,如果超过时间不报,采购人员将承担责任;
3.8 对于小额、特殊物品,不能开具发票的,要及时与财务部沟通,协商处理办法,财务部要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针对实际情况给予变通处理。
3.9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经办人,经管理部核查事实清楚的,将给予每次1000元的考核,凡违反3次者给予开除,给1个月..市最低工资用于交接,望相关人员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3.10凡需总部采购事项一律通过流程(oa)申请,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以口头或电话申请
3.11凡价值5000元以上需总经理审批事项,必须通过邮件,经回复后再通过oa申请
3.12公司内批量采购必须通过oa批准后采购,500元以下生产急需物品必须经生产副总批准采购,但必须在36小时之内通过流程申报
3.13凡违反3.10之后规定的责任人,一次考核-10000元,二次以上违反者辞退。
第二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的经营、财务管理,规范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采购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为公司基建施工提
供物资供应保障,根据公司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自购物资由集团公司设立专职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
务能力,综合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煤矿基建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煤矿的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公司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计划科负责对采购
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公司财务科审批并执行。
4 、按时完成各期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为基建施工提供采购服务,并就供应的物资的质量、数量
、品种规格、价格、交货期等要素及时征求施工单位的意见,改进不足。
5 、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煤矿组织的大宗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议。
6、采购合同的签订:
初步确定供应商和待采购物资、设备的市场价格后,集团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和相关供应商开展关于采购物资、设
备的价格谈判,签订采购意向合同、协议。
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将采购合同、协议以及采购计划报公司计划科审核,经事前审计、确认其合法、经济后,报公司财务负责
人审批、签字许可后,和相关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协议。
7、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自主、自愿,平 等协商是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基本原则。签订采购合
同、协议的注意事项为:
合同、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合同、协议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或与公司的利益没有抵触。
合同、协议的履行条件及履行方式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确定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的纠纷。
第三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草稿)
一、 公司施工生产、维修所需资料,由各生产单位提出计划,供应部门经平衡库存后,具体负责按计划采购。特殊急需材料,生产单位另报追加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可临时采购,但必须补办正规计划。
二、 下月物资采购计划,应在本月三十日前编审完毕,当月采购计划必需在本月十五日前完成釆购,发票、清单应随货同行,物资到库后必须经库管员、验收员、釆购员同时对数量、质量、规格型号进行严格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未经验收的物资统一在待验区存放。当月采购的物资必须在二十八日以前完成报销手续。
三、 物资采购要遵循:先厂家,后批发,就地就近,择优采购原则。
四、 大宗或金额较大物资,由公司或供应部门采用招标或合同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如选矿药剂、钢材、水泥、油料、火工品等。在签订上述物资购销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物资验收方式(如检斤、检尺),对检尺验收的物资必须约定最大误差范围。大宗物资采购必须索要正式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特殊物资要有质量保证书(如钢丝绳等)。
五、 采购工作中要严格把关,尽职尽责,坚持货批三家和两比-确认的原则(计划员,采购员比价、部门经理确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 规范采购行为,物资采购实行分类、集中采购的原则,但采购人员必须了解市场实际行情,防止供应商虚高价格,如发现价格虚高、以次充好、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部门经理有二次定价和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权力。
七、 涉及生产安全方面的物资,必须购买有国家强制标准、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如钢丝绳、安全帽、安全绳等,否则不允许购买,出现问题由经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供应商的资格必须经公司考查确认,采购人员不许私定供应商。集中釆购物资的价格不能高出市场同类产品,供应商外购材料加价比例不能超过15%。
第四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民茂食品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规范本公司材料物资供应程序,使采购环节做到合理性、及时性、准确性、计划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合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物资分类
第三条原、辅材料类:各类产品生产所需原料及辅料、燃料、包装物等。
第四条五金配件、低值易耗品类:包括工具、机器零配件、易损易耗品等。
第五条办公后勤物资类:包括办公用品、日用杂品等。
第六条技术检验器具及特种原、辅料类:包括实验器具及药品、特殊原辅料等。
第七条固定资产类:包括生产用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第三章物资采购程序
第八条原辅材料:由生产部依据销售计划,结合当时段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由该物品所属库房管理人员拟定采购计划(含近期采购价格)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转交采购部按生产需要保质、按时、保量的及时采购。
第九条五金配件、低值易耗品类:由各使用部门根据生产需要并结合库存情况提出需求量,由该物品所属库房管理人员拟定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部采购。
第十条办公后勤物资类:由各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需求情况,拟定计划交由总经理办公室汇总,统一拟定采购计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核准后交由采购部采购。
第十一条技术检验器具及特种原辅料:由质量品控部门依据生产、分析实际需要并结合库存情况,按需要拟定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交由采购部采购,采购过程涉及相关专业技术需要的,所需部门必须全力配合。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类:
1、生产类:由生产部门根据生产需要提出申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经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执行。
2、非生产类:由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负责实施。
第四章“申购计划单”的撤销与回复
第十三条请购部门填制的“申购计划单”经核批后,一般不得撤销,若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告知采购部停止采购。
第十四条采购部执行完“申购计划单”后,必须按规定入库,同时应及时知会请购部门,若遇不能完成的作业应立即告知请购部门并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采购部在执行“申购计划单”时,应遵循按申购单确定的规格、型号、数量,不得擅自改动,特殊情况可商会请购部门,经同意后方可改购。
第十六条各请购部门在填制请购单时,应明确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用途、需用时间、特殊技术参数(或特殊功能要求、理化指标)应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员(特别是主原料及直接与产品内容物相接触的内包装物等),以保证所有物资采购的准确性、标准性、保质性等。否则,采购人员有权暂缓执行。
第五章物资采购的实施
第十七条采购基本处理选择原则
(一)就近订购
1、在本地能购的物资,尽量不在外地买,缩短供货周期,节约运输成本,方便违约协调处理。
2、对质量要求高的物资,重点放在求质量,再择供应商的远近。
(二)价格与质量:应遵循同质比价,同价比服务。
(三)大宗长期常用物资,必须选择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同时储备两家以上的供应商。
(四)适合单一供应商的采购。
1、需求量太少,不值得再分。
2、某个供应商能够提供稳定质量的产品,或非常出色的服务质量,可暂不考虑其它供应商。
3、集中购买可获得折扣并能降低采购费用。
4、采购量少且不受限。
第十八条付款方式:实行帐期结算和定期结算相结合。特殊情况经总经理
(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取现金购买方式运作,原则上不得采取先款后货。
第十九条建立合理库存及最低库存制度,以保证供应链畅通,同时压缩资金占用和提高资金流动速率。
第二十条采购实施程序
(一)采购人员收到采购计划单后,根据需求物资情况进行分类归口落实专人负责。
(二)采购实施人应广泛深入市场了解拟采购物资的市场价格、品质、供应商情况等相关信息。在保障质量、品质前提下应遵循采购原则和公司相关规定,若遇市场变化,价格有异动必须及时如实汇报,征得公司领导同意。
(三)据市场了解情况确定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
(四)以“订单”形式实施采购。采购物资回公司时,应及时告之库管,经质检及生产负责人或请购部门(使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库管入库后应及时通知使用部门,严禁违规作业;对采购物质在仓储中有特殊要求或规定的,采购及请购部门应予先告知库管人员。
(五)所有采购物资在使用过程中,相关采购人员应及时追踪使用情况,并及时收集意见及相关问题,分类汇总后及时向相关领导及供应商协调处理。
第六章供应商的选择
第二十一条各项证照齐全,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行业许可证、质检报告等证件。
第二十二条生产设备齐全,技术先进,资金雄厚。
第二十三条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要与公司需求匹配,以及该企业的发展潜力是否能达到公司未来发展所需水平。
第二十四条建立合格供应商情况评价表,定期考核、调查,看是否令公司满意,主要在供货质量、数量、价格、支付、服务等方面,一般合格供应商应做到:
(一)无须催货而准时到货。
(二)要求的到货日期通常都能接受。
(三)根据原料价格下调而主动向需求方降价。
第七章采购原则
第二十五条以市场实际价格为指导,实地考察,面谈合格事宜原则上不采
取电话或传真谈价。
第二十六条对于市场价格波动频繁,幅度较大的采购物资应随时了解市场动态,并收集市场信息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汇报。
第二十七条“订购合同”应由相关部门会审后,报总经理签字实施。 第二十八条“订货单”在无价格变动情况下可由经办人填制后报部门负责人核准实施,遇有价格变动须报总经理核批方可实施。
第二十九条五金配件、日杂用品等零星物资,据“请购单”采取“定量、定点、定价”的原则,集中采购或委托使用部门直接采购,采购部、财务部核单。
第八章货款支付管理
第三十条采购经办人员根据采购周期及相关合约约定,每半月报送一次到期付款计划,经部门负责人,财务管理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支付。
第三十一条遇特殊情况,应做好应急准备和同供应商的洽谈解释工作。 第三十二条所有对外支款事宜,均由经办人员按程序办理,不得让供应商直接到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处催款。
第九章质量事故的处理
第三十三条所有采购物资的质量实行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
第三十四条物资在运输、采购、使用环节发现的质量问题均应及时告知供应商,并及时核定损失及质量事故大小,并按相关条约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及时报财务管理部和总经理并告之供应商。
第三十五条因采购人员工作疏忽、循私舞弊导致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责任由采购人员负责;因质检人员工作疏忽、循私舞弊导致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责任由质检人员负责;情节严重的,按公司法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十章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条合同签约原则
(一)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二)合同约定的所有条款应明确,清晰有操作性。
(三)不得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四)不得降低质量标准。
(五)所有合同的附件,质量验收标准、质量协议等其它相关文本应完整
规范。
第三十七条合同的管理
合同签订后则应分类归档,原件存放在公司档案室(或财务部),相关部门存复印件,后续补充规定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归口保存。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从二0一四年五月一日起实施,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修改亦同。
第五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规范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采购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为公司各部门提供物资供应保障,根据公司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物资采购管理就是对全公司的生产、销售、使用的各种物资的申请、计划、审批、采购、验收、入库登记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适用范围:天润建司各部门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公司采购中心、公司办公室是公司采购工作的执行机构;公司审计部、财务总监是公司采购管理的主要机构。
第五条公司采购中心设立专职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购中心及中心各级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本文来源91考试网Www.91exam.org)律。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公资产(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办公资产的采购和管理要专人负责,专人审核。
第七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的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公司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八条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对采购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第九条公司采购中心、公司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 、收集全公司各部门、公司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并执行;
2 、广泛收集各物资的供应商信息,建立供应商名录并及时更新;对各供应商的资质、供应能力、信誉等级、供应物资的价格、质量、交货期、后期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给予资信等级鉴定,明确合格供应商(各种大宗、长线物资确定二到三家),作为公司物资采购的主要、优先采购对象(若非特殊原因,不得在合格供应商外采购)。 3 、按时完成各期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 为各用户提供采购服务,并就供应的物资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价格、交货期等要素及时征求用户意见,改进不足。
4 、组织大宗、长线物资的采购招标工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并负责执行。
第十条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是:
审核、批准采购计划,安排采购资金,对采购计划的充分性、必要性以及采购资金的落实负责;参与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监督采购招标工作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十一条公司审计部的主要职责是:
对公司各采购合同、协议进行事前审计;检查、监督采购部门的供应商管理;参与合格供应商鉴定;参与、监督采购招标工作,保障公平公正。对各采购合同、招标工作的合法性和经济性负责,维护集团利益。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公司采购中心、公司办公室)的权限是:审核
公司各部门、公司的物资、设备需求,有权要求各物资、设备需求单位按时提供需求计划;有权否决、修正不合理或不必要的物资、设备需求申请;有权对公司的物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财务总监的权限是:
审核、批准公司采购中心、公司办公室的采购计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有权对采购计划进行调整;有权监督采购计划的落实情况;有权监督采购招标工作;审批单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一万元的固定资产、设备的采购项目和单笔不超过人民币五万元的日常财务开支。 第+四条公司审计部的权限是:
有权对各采购合同的经济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提出修正意见;有权参与、监督各采购招标工作;有权参与供应商鉴定并提出评审意见;有权监督、检查有关单位的供应商的管理情况;有权对采购过程中的异常行为提出纠正、处置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公司规定,凡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五千元的,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协议: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五万元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
第十六条物资、设备需求的申请:
公司各部门、公司需要购买物资、设备,凡属于公司集中采购的,应按时提供物资、设备的年度、季度、月度需求计划;对零星采购需求,应按规定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明确需求物资、设备的种类、品种、规格、到货时间,不能明确的事项,要加以说明,报公司采购中心、公
司办公室登记审核。
第十七条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核:
公司采购中心、公司办公室收集采购需求后,按年度、季度、月度编制公司物资、设备采购计划,报公司财务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对于应急的零星采购需求,应填写临时采购申请单,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第+八条采购计划的批准
公司财务总监在收到各期采购计划后,应复核物资、设备的需求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对各期采购计划进行审核、调整,固定资产、设备等单项投资超过人民币一万元的,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及时组织资金,确保批准后的计划落实。
第十九条确定采购方式的原则
本着成本优先的原则,采购执行部门在开展供应商选择、价格调查、合同会签、交易等进程时,应优先采用电话、传真、互联网等方式交流,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特殊情况需要实地考察、谈判的,应获得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在《 出差申请单》 上签字确认后方能成行。 第二+条供应商的选择
公司采购中心、办公室的采购计划获得审批后,应及时落实供应商的选择工作:
有确定的合格供应商的,优先在合格供应商中选择采购对象;没有确定合格供应商的,应积极落实寻价工作,经名方评审,确定合理的供应商,并收集相关供应商信息,进行资信等级鉴定、备用。
第二十一条选择供应商的原则是:
拥有合法经营资质,供应能力强(供应商品数量持续,品种齐全), 产品质量好(满足要求),价格公道合理,售后服务周到、及时。 第二+二条采购合同的签订
1 、初步确定供应商和待采购物资、设备的市场价格后,公司采购中心、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和相关供应商开展关于采购物资、设备的价格谈判,签订采购意向合同、协议。
2 、公司采购中心、办公室将采购合同、协议以及采购计划报集团审计部审核,经事前审计、确认其合法、经济后,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批、签字许可后,和相关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协议。
第二+三条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自主、自愿,平等协商是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基本原则。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注意事项为:
1 、合同、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2 、合同、协议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或与公司的利益没有抵触。
3 、合同、协议的履行条件及履行方式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确定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的纠纷。
第二十四条采购合同、协议的履行
公司采购中心、办公室是公司集中控制物资、设备的主要采购执行机构,负责采购合同、协议的履行。在采购合同、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要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及时掌握履行进
程;充分听取质量检验单位或个人以及用户意见,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初步的鉴定并登记、分析,充实供应商信息。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采购合同、协议的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或国家相关法、法规追究责任;对能够降格使用的,经协商可以让步接收。 第二十五条采购物品的管理
1 、任何采购方式采购回的物资、设备,都必须由专人验收,对所到货物、设备按合同、协议要约的规定逐项核实,填写检验报告并签字确认。对不符合合同、协议要约规定的,拒绝接受,并将实际情况及时反馈至采购部门。
2 、验收合格的采购物品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按规定存放;直接送达用户的,必须办理出库、领用手续并签字确认。
第二十六条采购的授权
公司采购中心和公司办公室是公司集中控制物资的采购执行机构,未经许可,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擅自采购;若因特殊原因必须自行采购的,须经公司采购中心或公司办公室授权,否则公司不予认可,并追究违规责任。
手机用户可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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