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19 20:30:55
“市政执法35”职位:在西湖大队从事市政执法工作;
“市政执法36”职位:在李市大队从事市政园林管护;
“市政执法37”职位:在吴滩大队从事市政管理工作;
“市政执法38”职位:在吴滩大队从事市政管理工作;
“市政执法39”职位:在蔡家大队从事市政管理工作;
“市政执法40”职位:在蔡家大队从事市政执法工作;
“市政执法41”职位:在蔡家大队从事市政执法工作;
“市政执法42”职位:在油溪大队从事市政执法工作;
“市政执法43”职位:在油溪大队从事市政执法工作;
“市政执法44”职位:在广兴大队从事市政管理工作;
“市政执法45”职位:在石门大队从事市政执法工作;
“市政执法46”职位:在石门大队从事市政统计工作;
“市政执法47”职位:在石门大队从事市政管理工作。
(十四)区公安局
1.单位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户政、国籍、居民身份证、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江津区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等。
2.职位简介
“基层警务技术岗(信息通信)”职位:从事基层警务技术支持;
“基层综合管理岗”职位:从事警察公共关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