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6 20:45:55
类别:参公(B类)
招录机关:上海市静安区
用人单位: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职位名称:行政执法类/四级主办及以下
职位代码:21010596
职位简介:负责污染情况现场监督检查、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及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理等工作
招录人数:3
招考对象:不限
本科专业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25),理学(07),法学(03)
研究生专业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理学(07),法学(03)
专业类别:政法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学士
政治面貌:不限
其他条件:熟悉和了解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环境执法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备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符合其一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