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6 20:21:07
类别:公务员(B类)
招录机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用人单位: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职位名称:法官检察官助理类/二级助理及以下
职位代码:21010273
职位简介:在法官指导下完成审判辅助性工作;经考核合格,择优选拔为法官助理;因工作需要,法官助理可代行书记员职责。
招录人数:7
招考对象:不限
本科专业要求:法学类(0301)
研究生专业要求:法学类(03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
专业类别:政法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学士
政治面貌:不限
其他条件:已获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类证书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证书;或报名时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均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条件;学历为本科的,应为法学类专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本科阶段专业不限,研究生阶段应为法学或法律专业,均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具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备注:法官助理需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取得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及以上学位的优先。符合最高学历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