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05 21:10:51
奇偶性、增减性、整除性这三大基本性质,可以说是数列推理中屡试不爽的三道“黄金法则”。如能运用得法,在考场上绝对可以获益良多。虽然这三大性质不一定在任何一个数列中都能够完全得到体现,但在这么多年的公务员考试中,仅仅应用这三大性质就可以解决的数列推理题目数不胜数,甚至不乏用正常途径难以解决的一些偏题、怪题。
在2005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曾经出现过一道“没人性”的数列推理,是当年国家二卷的29题,题目如下:
1,0,-1,-2,( )
A.-8 B.-9 C.-4 D.3
如果本题抛开选项,只看题干的话,相信99.99%的人第一反应下一项应该是-3,或者可以负责任的说,这就应该是思维正常人的第一反应。但四个备选答案看来看去,就是不见-3的影子。用小沈阳的话来说就是,-3 “可以有”,但这个“真没有”。以至于当年在考场上,很多考生都在怀疑是否印刷出了问题,将D项少印了一个负号。事实上本题并没有出现任何的印刷错误,而正确答案应该是B项-9,运算规律如下:
0=13-1;-1=03-1;-2=-13-1
因此所求项应该是-23-1=-9。也就是说,这道题并不像表面上第一眼看去那样是一个递减的等差数列,其骨子里是一个单项之间的递推数列,出题人能够在1,0,-1,-2这四个数之间想到这样一种规律,不得不说已经超出了“人类”的思考范畴。对于这道题,新东方北斗星贾柱保老师有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