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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法院、检察院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拟真试卷(二)

时间:2011-12-23 20: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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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缺陷产品致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可以请求免责的条件。

  3、证据的概念及其特征。

  五、论述题(12 分)

  简述如何正确行使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六、案例分析题(每题9 分,共18 分)

  l、某甲于1998 年去世。生前曾留下三份内容相矛盾的遗嘱。第一份是1991 年重病时他口述并由其两位远房亲戚在场记录;第二份是1995 年他自己去公证办理的;第三份是他在1997 年自己亲笔书写的。他去世后,有关继承人之间为此发生争讼

  问:(1)在处理他的遗产时,应以哪一份遗嘱为准?

  (2)法律上的根据是什么?

  2、张某驾驶一辆载有30 名乘客的长途客车由A 市驶向B 市。当车翻越一座高山后,下山时,客车后轮松动,刹车失灵,摇晃着向下滑行,随时可能翻车坠入山沟。此时,对面有一辆货车正在爬坡,张某为了避免翻车事故的发生,对着货车开去。”客车因与货车相撞而停住,但是货车司机受伤, 车辆和货物被严重损坏。

  问:张某的行为在刑法上属于何种行为? 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为什么?

 2010年法院、检察院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模拟试卷(二)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D 2 .C 3 .C 4 .B 5 .C . 6 .B . 7 .C . 8 .D . 9 .B . 10 .D 11 .A 12 .D 13 .A

  14 .C 15 .C 16 .A 17 .A 18 .C 19 .B 20 .C 21 .D 22 .D 23 .D 24 .B 25 .A 26 .B

  27 .C 28 .D 29 .C 30 .D

  二、多项选择题

  1 .BCD 2 .AB 3 .ABC 4 .ABCDE 5 .BD

  三、名词解释题

  1、确定性规范- - 确定性规范是指直接明确地规定某一行为规范的内容,而不依赖别的规范来说明或补充的法律规范。

  2、具体行政行为- -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单方行为。

  3、破产法- - 破产法是指用以调整破产过程中人民法院及债权人、债务人、清算组以及其他破产当事人或参与人的具体行为和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 - 是指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中的人。

  5、(消费者的)知情权- - 知情权,又可称为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四、简答题

  1、(1)它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法律适用必须遵循的原则。

  (2)它的主要含义: 第一,我国的法律对于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教育程度和财产状况,都一律适用;第二,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平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平等地受到追究与制裁。

  2、(l)末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未达到能发现缺陷的水乎。

  3、(l)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2)证据具有客观性、相关性、法律性(或法定性)三个特征。第一,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属于客观上确实存在的事实。这是证据最本质的特征,第二,证据的相关性是指证据同案件相关并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有实际意义的事,第三,证据的法律(定)性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依照法律程序收集并经查证属实的事实。

  五、论述题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此规定是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时必须遵循的准则。为此,公民应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明确认识:

  (l)任何权利和自由都不可能是绝对的、不受限制的。权利和自由不仅受客观规约和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限制,还要受法律的限制。

  (2)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只有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都得到保障和发展的前提下,才能切实、充分地得到实现。

  六、案例分析题

  l、(1)应以(1995 年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2)依据我国继承法(第20 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溃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1)张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2)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利益合法的行为。

  (3)张某驾车撞向正在爬坡的货车,是为了使客车得以停住。损害两部汽车的手段,来保全客车上30 名乘客的生命、健康,这也是更大的社会利益。在当时的情况,这也是唯一能够避免这种危险的方法。对于这一紧急避险的行为,张某不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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